关于开展第一轮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大路坝区工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及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总支、支部):

  根据《恩施州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暂行办法》和《咸丰县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意见(试行)》(鄂咸县办文〔2008〕52号)等文件精神,今年是州委、州政府对县委、县政府贯彻落实人才工作责任目标情况开展第一轮考核的年度,也是县委、县政府对各乡镇(区)、各部门贯彻落实人才工作责任目标情况开展第一轮考核的年度。为加强对人才工作的考核考评,推进全县人才工作上水平,根据上述文件要求,现将全县第一轮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各乡镇党委、政府,大路坝区工委;
  (二)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县直非成员单位。

  二、考核内容

  鄂咸县办文〔2008〕52号文件赋予各地各部门的人才工作职责和《咸丰县2008年人才工作要点》、《咸丰县2009年人才工作要点》分解给各地各部门的人才工作任务。具体为:

   1、乡镇党委、政府、大路坝区工委考核内容:人才工作组织领导情况;人才工作环境建设情况;人才队伍建设情况;人才发挥作用情况;工作创新情况。

  2、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考核内容:履行部门人才工作职能情况;本单位、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情况;人才工作项目落实情况;工作创新情况。

  3、县直非成员单位:履行人才工作职能情况;本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三、考核程序

  1、自我检查。各地各部门根据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对2008、2009两年来的人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系统总结和自查自纠,据实填写《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评分表》,形成《关于落实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自查报告》。

  2、组织考核。县委人才办组织考核组进行考核。考核组根据各地各单位提交的《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评分表》和《自查报告》,采取听汇报、查看资料、座谈走访、实地考察等方式,对被考核单位人才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对照具体项目评估打分。

  3、综合评价。县委人才办根据被考核单位的自我评价和考核组对其考核情况,结合平时抽查和专项任务督办情况,作出公正客观的评价。

  四、时间安排

  2009年11月下旬,各地各单位自查;2009年12月上旬,组织考核组考核。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做好2008、2009两年来的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自查自纠工作。

  2、认真总结,实事求是总结两年来人才工作取得的成绩、查找人才工作上存在的不足。

  3、按时报送材料,做好迎检准备。各地各单位于11月30日前,将《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评分表》、《关于落实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自查报告》及《2009年度干部教育培训个人情况统计表》、《2009年度干部、人才教育培训班情况统计表》和《2009年度干部、人才在职学历教育情况统计表》一并报县委人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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