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踪问效抓执行。成立机关效能建设督查办公室,明确问效内容,着重对党委、政府重点工作、部门本职工作及临时交办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跟踪问效。拓宽问效渠道,实行定期调度、督办、反馈和通报制度,聘请重点项目建设联络员,加大督查力度,掌握工作进度,推动工作落实。对重点项目建设、信访事项办理、公共服务质量、机关考勤等情况,建立问效档案,实行全程跟踪、挂账式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强化问责加压力。效能问责分为效能告诫和工作问责。对情节较为严重,但未造成较大工作损失或社会影响的行为,给予效能告诫,督促限时改过;对造成重大工作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违规违纪行为,给予工作问责,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机关干部被效能告诫一次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被告诫二次的,评定为不称职;被告诫达到三次的,给予待岗学习处分,取消所在部门评先树优资格。
效能评议促提升。聘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干部代表和群众代表作为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设立机关效能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制定完善效能评议办法,开展效能评议活动,把评议成绩、考评结果作为单位或部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考核和年底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以评促纠、以评促建、纠建并举,切实提升机关干部执行力。(来源: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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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0-9-02 09:38 查看: 4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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