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将细化教育测评指标体系

        近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正按照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的要求,进一步制定和细化全市高等学校和谐校园建设测评指标体系,统筹安排部署,落实任务分工,不断总结完善,形成长效机制。
        31日天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和谐校园建设的意见》。该《意见》贯彻落实市委九届七次全会、第十八次全国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期待,着眼本市高等学校的发展实际,进一步明确了和谐校园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工作要求,并提出十个方面的具体举措,确保在构建和谐校园中全面提升本市高校发展的水平。
        天津作为我国高校资源最密集的省市之一,拥有普通高校45所,在校学生超过44万人。建设和谐校园,既是高等学校持续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又促进和引领整个社会的和谐。市第九次党代会以来,市委、市政府把和谐校园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各高等院校和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共建共享,营造了安定有序、充满活力的良好校园环境,在提升教育质量、培养高端人才、服务经济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全市又好又快发展和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提供了重要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此次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和谐校园建设的意见》,着重从十个方面作出具体部署,包括:加强理论武装工作,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高领导和谐校园建设的本领;加强师德建设,培养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加强思想政治和心理教育,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健康向上的育人环境;加强服务保障,努力为师生办实事、解难事;加强平安建设,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加强校园环境建设,创建人文生态校园;加强体制机制创新,推动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加强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建设和谐校园的积极性。(来源:天津日报 记者:赵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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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 指标体系 教育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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