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加强村班子和村干部队伍建设,促进村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河南省孟津县朝阳镇实施“四定一运用”对村两委干部绩效考核。
一、定考核内容
镇党委与各村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平时工作考核内容和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的内容。对村班子的考核主要围绕“五个好”标准,对村干部的考核侧重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二、定考核办法
村班子和村干部的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分党员群众民主评议和岗位目标量化考核两个方面。被评定为“不合格”的村“两委”班子,该村村干部不得评为“优秀”和“称职”等次。
三、定考核程序
考核程序按照考核准备、召开考核会议、村两委干部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调查核实、交换反馈意见、评定考核等次、决定上报考核结果依次进行。
四、定考核纪律
考核人员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得擅自更改考核评议结果。严禁以弄虚作假、拉票等非组织活动干扰和妨碍考核、评议工作。对违反上述纪律的人员,经镇党委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或党纪政纪处分。
五、重考核运用
一是对考核结果建立绩效档案。镇党委负责反馈村级班子、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工作实绩考核结果,其他村干部的工作实绩考核结果由村党组织书记负责反馈。考核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对考核过程中形成的考核材料、工作实绩依据和考核结果,在考核工作结束后,由镇党委专人负责汇总整理,统一归入村干部个人档案,作为表彰奖励和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
二是按照年度考核结果,镇党委对评为优秀的村班子进行表彰奖励。对评为不合格的村班子,由镇党委进行集中整顿。
三是村干部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考核结果可作为年终干部报酬发放的依据,将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
四是对考核为优秀的村干部,优先推荐参加各类先进的评选;对考核为基本称职的村干部,取消先进的评选资格,并指派专人开展谈心谈话,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对考核不称职的村干部,由镇主要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来源:洛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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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0-8-13 23:56 查看: 2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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