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萝北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方案2006

萝北县2006年度科级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方案

    为全面考察科级领导班子、科级干部现实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为工作人员奖惩及调整提供依据,根据《国家公务员法》和《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 考核范围和对象
    考核的范围和对象为全县党政群机关、人大、政协、法
检机关以及事业单位的科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
  几类特殊人员的考核
    1、当年提拔为科级干部未满6个月的,由原单位按原职原级进行考核。
2、调出原单位的科级干部,结合在原单位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3、因病假、事假或其他原因,全年工作不满6个月的,不对其进行考核,也不计算考核年限。
   4、对接受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干部,只进行考核,
暂不写评语、不定等次,待问题查清后再确定等次。
    5、对当年受警告处分的,对其进行考核,但不得定为
优秀等次,因犯与职务行为无关的其他错误而受党内严重警
告处分的,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受党纪处分同时又受行政
处分的,按受党纪处分的情况确定其考核等次。
    6、凡是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中被否决或因专项工作被
省、市通报批评单位的党政一把手和分管领导,不得推荐为
优秀等次。
   三、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对领导班子主要考核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情况,以及领导班子理论学习、制度建设、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团结协作、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内容。
   (一) 领导班子各等次的基本标准
    优秀等次:班子整体功能发挥突出;有很强的战斗力、
凝聚力;政治上坚强,有坚强的党性;坚持群众路线,决策
科学民主;建立完善了各项制度并予以认真执行;认真执行
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内部团结,廉洁奉公,善于总结、探
索、把握经济和其他事业的发展规律,创造性地工作,很好
地完成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
    一般等次:班子整体功能发挥较好,有一定的战斗力、
凝聚力;决策较为科学、民主,内部较团结,注重班子制度
的建设和执行,能够接受群众监督,积极开展工作,能完成
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
    较差等次:班子的整体功能发挥不好,战斗力、凝聚力较弱,党的方针政策没有很好地贯彻执行,班子制度不完善,缺乏约束力,密切联系群众的程度不够,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的不好;内部矛盾较为突出,工作不能形成合力,个别成员不能廉洁奉公,在干部群众中的威信较低。未能完成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
(二)领导干部考核的主要内容及标准
领导干部主要考核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内容,同时,还要考核理论学习情况。
    德:政治上靠得住,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
和政策,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勤政为民,
以身作则,求真务实,开拓进取;
    能:具有一定的理论政策水平,掌握一定的领导方法和
领导艺术,具有综合分析能力、决策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胜任现职工作;
    勤: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较好地发挥工作
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较好地遵守工作纪律和制度规则;
    绩:能够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较好地履
行岗位工作职责,完成分管的工作目标,取得一定工作实绩;
    廉: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自觉抵制消极腐败现象。
    各等次的基本标准为:
    优秀等次:政治上坚定,能同党组织保持一致;思想路线端正,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业务熟练,工作勤奋,
责任心和事业心强;能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党纪国法;
在主管、分管的工作中取得显著的业绩;全年事假不超过10天;群众威信高,民主测评优秀票率达70%以上。
    称职等次:政治上能同党组织保持一致;思想路线端正,积极学习,作风正派;熟悉业务,工作努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行为;能够完成分管的工作任务,较好地完成全年的工作目标;全年事假不超过一个月(21个工作日),病假不超过三个月;威信较高,民主测评称职以上票率达65%以上。
    基本称职等次: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群众威信较低,民主测评基本称职以上票率达50%以上的。
    不称职等次:考核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1、个人能力低,政治、业务素质差,明显不适应所在
职位的要求,没完成当年工作目标,民主测评不称职票率超
过35%(含35%)或基本称职以上票率不足50%的;
    2、因本人不负责任或其他主观原因,导致工作重大失
误,造成较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3、违法违纪,因与职务行为有关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
以上处分的;
    4、 一次无故旷工10天以上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10天以上,或一年内旷工累计超过一个月(21个工作日)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考核的。
    四、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由县委统一组织进行,考核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组成考核组直接进行考核。考核主要采取领导班子提交书面年度工作总结;领导干部个人向全体职工述职;对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形式,对后备干部的考核,只进行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与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一并进行,考核结束后,形成考核材料,将考核结果在规定时间内向本单位反馈。具体考核工作程序是:
(一)准备阶段(2006年12月25日-12月31日)
    1、领取并传达学习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2006年度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方案>的通知》(萝组发[2006] 9号),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2、各单位组织召开职工大会,领导干部向职工述职。
    (二)考核阶段(2007年1月3日-1月20日)
1、向考核组提交领导班子年度书面工作总结、提交被考核对象的述职报告、《年度考核登记表》和2006年度出勤汇总表,提供本单位职工名册;
    2、召开民主测评会。对领导班子、科级干部及科级后备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参加民主测评的范围是被考核对象所在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和直属基层单位的主要领导;
3、个别谈话考察。谈话一般在同级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中进行,并有一定比例的群众代表参加;
4、各单位对被考核人写出评鉴意见,提出考核等次。部门副职由部门党政正职分别签署。部门行政正职由县政府主管领导签署,党群正职由县委主管领导签署;
5、全县科级干部年度考核优秀率控制在10%以内。
(三)评鉴审核阶段(2007年1月21日-1月31日)
    1、形成考核材料。各考核组根据考核情况对每个领导班子和每名领导干部做出评价,提出评价等次意见,考核结果经部务会研究后向县考核委员会汇报;
2、审核。考核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对考核结果和各评鉴意见进行审核,并依据规定的优秀比例限额进行平衡调整。对考核不称职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审核结果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
(四)反馈、总结阶段(2007年2月1日-2月30日)
1、向被考核人通报考核结果,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签署意见;
2、受理申诉。被考核人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核,复核工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复核结果由考核委员会或县委常委会最终裁决;
3、工作总结,将考核材料归档立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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