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重庆市市委组织部举行全市学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专题报告会。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陈存根在专题报告中指出,颁布实施“四项监督制度”,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保证,是整治不正之风的锐利武器,是关心爱护干部的生动体现,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落实。
认真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
陈存根表示,“四项监督制度”出台后,市委高度重视,常委带头学习,将其作为当前班子建设和干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市委组织部结合重庆实际,制定了“一个通知、三个办法”,对“四项监督制度”进行了逐一细化落实。
在责任追究方面做到“三个严格”,即严格记实、严格查核和严格追责。今后凡领导干部因违纪违法受到撤职以上处分的,要对其选拔过程进行“倒查”,确因时任主要负责人失职失责导致“带病提拔”的,要追究到位、问责到人,绝不姑息迁就、决不搞下不为例。
在有关事项报告方面做到“三个明确”,即明确报告内容、明确审核程序、明确禁止情形。不仅落实了中组部规定的12种必报事项,还对个别提拔使用民主推荐得票未达到1/3的干部、一次提拔调整干部数量超过本地本部门管理领导职数30%、从主要领导成长地和原工作地区(单位)直接调动和提拔干部等情况,都必须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或备案,决不允许漏报、瞒报、迟报和先斩后奏的情况。
在“一报告两评议”方面做到“三个狠抓”,即狠抓范围覆盖、整改提高、结果运用。2009年度市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已将选人用人公信度测评结果以10%比例计入区县党委书记考核总分。
在离任检查方面做到“三个必须”,即离任必检、检查必严、违规必纠。对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总体评价“满意”、“基本满意”两项比率合计不足2/3,以及用人风气总体评价“好”、“较好”两项比率合计不足2/3的,要给予诫勉谈话、取消提拔资格等组织处理。
重庆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将在十个方面狠下功夫求突破
陈存根强调,要以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为契机,全面落实中央《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紧紧抓住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十个方面下功夫、求突破。
这十个方面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推行全程比选制度;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推行差额选拔干部制度;探索“一培二备三考四决”干部选拔办法;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范围;坚持和完善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制度;健全符合特殊市情的干部交流制度;健全促进科学发展的考核评价机制;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
陈存根在专题报告中,传达了中组部在江苏南京召开的贯彻落实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座谈会精神。
重庆市委组织部班子成员、市级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各区县党委书记、组织部全体职工,以及市委党校和区县委党校的主体班学员9000余人在主会场或分会场聆听了专题报告。
字号:
小
中
大 |
打印
发布: 2010-6-30 10:37 查看: 32次
推荐给好友 上一篇 | 下一篇
TAG: 干部选拔 科学发展观 考核评价 选人用人 领导干部 领导班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