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哈尔滨市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快建立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围绕推进我市建设“三个适宜”现代文明城市的宏伟目标,创新工作思路,在党政机关绩效管理工作指标体系设计、考核与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等方面进行了一些积极、有益的探索,主要体现在“三个创新”。
一、创新工作理念,不断提升责任制绩效管理工作的先进性
(一)结合实际,在责任制绩效管理理论研究上创新。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市责任制目标绩效管理工作,我们以国家将我市作为政府绩效评估试点城市为契机,于2007年下半年和原国家人事部下属的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共同开展了《哈尔滨市政府绩效评估体系》课题研究,组织人科院以及有关大专院校专家学者成立了课题组,从整体框架、指标体系、信息化和立法等方面开展研究工作,进一步丰富了责任制绩效管理工作的内涵。目前该项目各子课题和总课题研究已接近尾声,即将转入试点和模拟运行阶段。按预定计划,此项工作将利用2年左右时间在全市党政机关全面铺开。届时,哈尔滨市将建立起一套相对科学、完善的党政机关责任制绩效目标管理和考核评估体系。
(二)与时俱进,不断丰富和发展责任制绩效目标管理指导思想。为了解和跟踪全国城市绩效管理工作的新动态、新成效,2006年以来,我们先后对青岛等国内组织开展责任制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的先进地区进行了学习考察,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实施责任制绩效管理工作的现行政策及制度等进行了认真研究,创新工作思路,在目标的制定、管理和考核等一些关键环节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尝试。在此基础上,我们对现行的《哈尔滨市直属机关部门(单位)责任制工作实施细则》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和全方位的重新修订,以新的理念在宏观上对市直机关开展责任制绩效目标管理工作作出了部署,提出了要求。新《细则》进一步明确了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即:坚持突出重点工作的原则;坚持可量化、便操作和易考核的原则;坚持体现科学性、创新性和效能性的原则,为推动全市责任制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指明了方向。
(三)以人为本,切实提高责任制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的民主化进程。我市开展责任制绩效目标管理工作以来,为改变过去就考核抓考核的单一工作状况,提高社会各界对党政机关责任制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的公信力,我们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以领导同志满意、人民群众欢迎和广大干部职工认可为工作基点,在组织全社会各方面评议机关部门(单位)工作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从市级领导、各区县(市)五个班子成员、部分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有代表性的企业及外地驻哈办事机构以及部门(单位)互相评议等五个方面开展了社会评议工作,力求责任制绩效考核结果充分反映社情民意,提高了社会评议机关工作的参与程度。为最大限度地提高社会各界参与评议机关工作的广泛性,我们在去年新增加了市民代表和社会监督员代表参加民主评议工作,使参加社会评议工作的社会各界由原来的5个方面扩大为现在的7个方面,切实提高了社会各界参加评议工作的代表性和广泛性,进一步扩大了社会评议的覆盖面,有效延伸了监督领域,密切了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促进了党政机关工作作风的转变,提高了工作效率。在民主测评的组织方式上,我们充分发挥多个部门的职能作用,采取多条腿走路的方式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工作,确保了民主评议工作的规范性、准确性和透明性,确保了民主评议结果客观、公平、公正。
二、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提升责任制绩效管理工作的科学性
(一)围绕推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科学设定责任制目标。在制定主要职能目标方面,为切实解决以往在目标制定过程中存在的重经济指标、轻社会指标等问题,我们在注重经济指标的同时,注重了社会发展指标。针对一些部门(单位)在年初申报目标时有意降低难度系数,导致工作目标的效能性、科学性没有充分体现等问题,我们创新工作方式,将以前由部门(单位)自行申报,责任办审核把关的定标方式调整为由部门(单位)自行申报后,由责任办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共同组成责任目标审定组,根据部门(单位)工作职能确定其主要职能责任目标,并要求部门(单位)责任目标每年都有适当的提升幅度,有效解决了责任制目标制定标准过低问题。同时,我们还对责任目标项目进行分类管理,将承担省、市级责任目标以及上级业务部门部署的重要工作等作为一类责任目标;部门(单位)主要职责范围内的重点工作作为二类责任目标;其它列入考核范围的常规性工作为三类责任目标,并根据责任目标的类别和难易程度,研究设定了责任目标项目难度系数,难度系数共分为1.05、1.03、1、0.97和0.95五个档次。在制定主要共性目标方面,注重强化共性责任目标考核与机关党建工作实际的有机结合,将加强广大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制定共性责任目标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抓住符合机关工作实际和广大党员干部特点的关键环节和主要矛盾,对重要指标反复论证,制定出切合实际的共性责任目标。去年以来,我们根据党的十七大有关精神,对主要共性责任目标项目进行了调整,并探索对共性目标项目设立了弹性分值,有效激发了部门(单位)做好共性责任目标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围绕强化重点和难点工作,着力整合专项工作考核项目。去年以来,我们积极探索对专项工作目标项目动态管理的有效途径,及时将中央和省、市委有明确要求的、专业性考核特点比较突出的重要工作内容确定为专项工作目标进行考核,并实行减分制,其目标由各专项工作主管部门组织制定和考核。目前,我们共将督办检查、创新型城市建设、诚信政府建设、帮扶帮建、政务公开、法制建设、信访、综合治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信息、保密、档案、老干部工作、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棚户区改造、重点项目推进等十六项工作纳入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做为专项工作进行考核。同时,我们还注重强化对关乎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作考核的权威性和约束力,对在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建设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和信访工作等方面出现严重问题的部门(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对其目标考核结果均按照降低一档认定,从而建立起了全方位的责任制目标绩效考核体系,促进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协调发展。
(三)围绕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建立健全责任制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机制。在组织模式上,我们在总结多年开展目标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适应新形势下开展责任制目标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对多年来市委、市政府分别组织开展目标考核的工作模式进行了整合,建立起了市直机关统一的责任制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并对责任制目标绩效管理的领导机构、考核范围和内容等关键环节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在考核模式上,我们大胆尝试,一改过去一直采取的组成若干考核组深入部门(单位)考核责任制目标的传统工作模式,由责任办牵头组织市委、市政府有关综合部门,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审核、考核和监督等三个组,采取集中时间、集中地点的方式分别对市直机关部门(单位)的主要职能目标和主要共性完成情况进行了集中审核、评议和考核打分,并对考核的全过程实施监督,新的考核方式既减少了工作环节,增加了考核工作透明度,又为各部门(单位)相互学习、交流提供了平台,取得较好的效果。
三、创新工作载体,不断提升责任制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效性
(一)注重建立推进机制,为创新工作载体提供制度保证。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改变过去就目标抓目标的传统工作模式,大胆探索有效推进责任制绩效工作目标落实的有效途径,创新工作模式和载体。去年以来,我们先后在市直机关组织开展了“对标定位、争先创优”活动和评选“百个优秀处室、百名优秀处长”活动,作为推动责任制绩效考核工作的有效载体。为强化对开展好两个活动的组织领导,市委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建立起完善的开展活动组织领导体系,并制定下发了活动实施方案,在市直机关各部门(单位)建立起层层落实责任制,从而形成了强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有效激发和调动了各部门(单位)及广大干部职工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推动了市直机关部门(单位)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了年度各项责任制绩效目标的落实。
(二)注重开展调查研究,为创新工作载体奠定坚实基础。为提高市直机关各部门(单位)参加有关活动的针对性,我们采取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以及深入部门(单位)等多种有效方式,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指导部门(单位)开展好“对标定位、争先创优”活动和“百个优秀处(室)和百名优秀处长”活动。针对我市与十五个副省级城市和省内兄弟城市经济发展相比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我们对影响巨大的23项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进行了层层分解,要求各部门(单位)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找准与十五个副省级城市和省内兄弟城市相关工作存在的差距,明确主攻方向和奋斗目标,制定好与十五个副省级城市和省内兄弟城市相关部门(单位)的定位目标,激发了部门(单位)争先创优的责任感和广大党员干部勇为人先的使命感。
(三)注重做好对活动的考核工作,为创新工作载体注入活力。为强化对部门(单位)开展活动情况的考核工作,我们将其与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工作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研究制定了《市直机关各部门(单位)开展“对标定位、争先创优”活动的考核办法和标准》和《市直机关各部门(单位)评选“百个优秀处(室)和百名优秀处长”活动的考核办法和标准》,对各部门(单位)开展好有关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和部署。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还以《机关动态》为载体,建立了推动有关活动的舆论阵地,开辟了“市直机关各部门(单位)开展“对标定位、争先创优”活动专刊”,及时宣传市委领导同志对开展好相关活动的指示精神,推广市直部门(单位)在本次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促进了在全市形成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工作热潮。同时,我们还对部门(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进行了全方位动态跟踪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直接计入部门(单位)的年度责任制绩效目标考核总分中。去年,我们围绕“对标定位、争先创优”活动设立了“优秀晋位奖”和“先进成果奖”两个奖项,对在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部门(单位)进行了表彰。
从我市近年来实施责任制目标绩效管理工作的实践看,通过深入开展责任制目标绩效管理工作,有效激发了各部门(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争先创优意识,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促进了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新业绩。今年1-6月份,全市实现生产总值1253.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7%,全口径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47.7亿元,其中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82.8亿元,分别为预算的63.5%和62.2%,增长29.2%和25%,经济发展呈现持续增长的良好态势。虽然我市在党政机关绩效管理工作方面进行了一些积极的探索,但还有许多地方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和兄弟城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对此,我们要以本次会议为契机,认真学习各兄弟城市的先进经验,不断改进工作,切实提高我市责任制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哈尔滨市责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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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09-8-03 13:53 查看: 18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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