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干部首提问责制初显成效

        作为四川省最早试行干部首提问责制的地方,大邑县2007年3月出台了《大邑县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首提问责制试行办法》。3年来,大邑县委组织部共收到《组织推荐表》和《个人推荐表》424份,提名推荐223人,其中62名中层干部走上领导岗位。“至今还没有一个被推荐人出现问题,也没有提名人受到问责。”县委书记符礼建认为,问责制度的权责统一,扩大了选人用人视野,有效规范了“乱提名”和“人情票”问题,从而造就了一支过硬的干部队伍。

首提问责,扩大荐才权,须努力工作不能“连累”推荐人

规定
        领导班子集体或个人作为首提人,可向县委推荐提名拟提拔使用的干部人选。首提人为个人的,由首提人本人署名;首提人为党委(组)的,由党委(组)主要领导或首先提出推荐意见的其他班子成员署名;首提人为县委或县委组织部的,由主要领导或首先提出推荐意见的其他领导干部署名。首提人知情而隐瞒向组织推荐的,或者推荐人选在两年内出现特别严重问题的,给予首提人相应处理。
        试行首提问责制后,付永慧是上任的首批领导干部之一。“当时已当了几年后备干部,前后被推荐3次,但每次都因得票不是最高,与成功失之交臂。”2007年3月,制度实施后,鹤鸣乡党委书记曹志宇推荐了她,“如果她干不好,我愿意承担责任。”
        在组织考察时,付永慧得票也非最高,可最终获得提拔,担任了鹤鸣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曹志宇说,“我想,是我的坚决推荐增强了组织部对她的信心。”2008年,由于业绩突出,付永慧调任工业大镇——王泗镇任党委委员、副镇长。“问责制对我也是压力和动力。”付永慧说,一想到自己干不好会“连累”推荐人,就会尽最大努力去工作。
3年来,县委组织部通过媒体进行空岗预告,同时向县级领导、县级部门和乡镇领导班子及县委委员、候补委员发放《干部推荐邀请函》。县委组织部跟踪考察显示,被推荐后走上领导岗位的62名领导干部,每年目标量评、民主测评、社会参评、组织考评“四评”考核平均分都在95分以上。
点评
        县委书记符礼建:首提问责制实施后,扩大了“荐才权”。在坚持群众公认的同时,又不简单以票取人,把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结合。对那些因工作性质原因容易得罪人,或工作中敢于碰硬的优秀干部,通过这种方式及时纳入组织视野。

权责对等,用好荐才权,对荐官和人选信誉“星级”管理

规定
        为有效防止乱提名、滥提名和不提名,组织部还对纳入首提责任的人员和被推荐人选实行推荐信誉“星级”管理制度。对首提人初设三颗星级,然后根据推荐使用的情况、数量、质量,进行加减星;对推荐人选实行累计星级,通过推荐信息叠加,重点关注被多个首提人推荐或被多次推荐的干部。
        “第一次收到组织部发来《干部推荐邀请函》,既新鲜又激动,同时又感到压力。毕竟让我首提,说明组织信任,但如果提错了也要担责。”县规划局局长黄朔说。
        通过留心观察,多次与班子成员沟通后,黄朔将本单位一名有本科学历、工作上兢兢业业的中层技术骨干作为首提对象。3年来,他首提多人,已有5人走上领导岗位。“如今这5人都干得不错。”黄朔也因此成为“信誉星级指数”较高的荐官之一。
        黄朔感悟:保证荐人不失水准,自己就要坚持交心、放权,让中层干部充分展现自己的能力。“通过这种提名,将工作能力强、踏实干事的干部提拔上来,也减轻了自己工作压力。”
        “荐官评星后,大家更加慎用自己的名誉。”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王贵清说,3年中,曾有2名首提人主动收回了推荐表,理由均是:期间有人反映了一些情况。“这种对提名推荐负责的态度,有效提高了荐才质量。”
点评
     
县政协主席张春生:这一制度的实施,使大家在行使荐才权时慎用权力,提名质量大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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