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崇左市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履行情况将纳入2010年度我市财政系统领导干部考核、任用和业绩评定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和先进单位评比的重要依据。
当天上午,自治区财政厅召开向钟世才同志学习专题报告会暨廉政专题党课视频会,崇左市财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崇左分会场参加会议。自治区会议结束后,接着召开全市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并与各县(市、区)财政局及该局各科室签订了《崇左市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据了解,《崇左市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这是市财政局与各县(市、区)及该局各科室首次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签订责任书,责任时限为2010年度。责任书规定,要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各项任务得到全面落实;并将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融入财政改革的各项工作中,做到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的原则。
责任书明确规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履行情况,将作为财政系统领导干部考核、任用和业绩评定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和先进单位评比的重要依据。
责任书还对2010度崇左市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范围、责任内容、责任追究等内容作了详细规定。
字号:
小
中
大 |
打印
发布: 2010-6-29 11:02 查看: 41次
推荐给好友 上一篇 | 下一篇
TAG: 党风廉政 干部考核 领导班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