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林业局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2009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突出践行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县林业又好又快和谐稳定发展,经研究,特制定《信丰县林业局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

一、人秘股目标管理内容及计分标准(800分)

1、组织机关干部学习,草拟好各种文件、材料,完成任务记200分,未完成一项扣5分。

2、做好上传下达,内外沟通,负责做好机关信访、接待等工作记200分。未做好每次扣10分。

3、做好劳动工资、人员调配、职称评审、干部职工考评考核、办理干部职工离退休手续,按政策办事记100分,有差错每次扣10分。

4、做好文件收发、归档、记事登记以及人事、文书等档案工作,记100分,一项没做好扣10分。

5、做好机关职工各项福利、后勤和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加强机关小车管理,做到出车有安排、有登记,执行修车预算审批手续记100分,出现差错每次扣10分,如出现重大车辆安全事故扣100分。

6、抓好机关卫生及做好年终目标管理的考核验收工作记100分,缺一项扣10分。

  二、林政股目标管理内容及计分标准(800分)

1、认真全面建好森林资源档案,做好全县采伐限额的发证工作,严格控制采伐限额并实行公示制,记70分,有一个乡或国营林场应发证而未按规定及时发证每次扣5分,乱发证的每次扣10分,并追究个人责任。

2、管好林地资源和林木资源,严格伐区管理记80分。严格履行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制度,违章发证一次扣5分;管好包干乡镇的伐区检查验收工作责任到人,严格做好全县伐区的伐中检查、伐后验收的督促工作及伐后验收建档制度,并依法处罚,上年伐区必须在下年一季度验收完毕,检查伐区每少一个扣5分,处罚不到位扣10分,直至扣完。

3、全面完成公益林任务的落实,加强对公益林管护的监督、检查、指导、考核记80分,未完成任务或验收不合格的,每千亩面积扣5分。

4、认真完成上级交办和基层来信调查处理和答复工作尤其是山林纠纷调处工作记250分。全年完成调处率达90%以上,差一个百分点扣10分,出现赴京上访每次扣10分,赴省上访每次扣5分,出现重大群体事件一次扣50分。

5、加强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制止无证经营(加工)木材,及时做好清理和审验工作记70分,发现未及时查处无经营(加工)证加工经营木材的每处扣10分。

6、加强林政执法工作以及监督和管理,教育执法人员严格执法记150分,在木材运输、木材加工、野生动植物管理执法过程中,出现违纪现象,每人次扣20分,征用林地全县出现失控并未达省、市要求扣30分。

7、加强野生动植物管理,督促办理运输证,做好森林植被恢复费、野生动植物保护费和行政罚没款的征收工作记100分。未按要求完成的,每项扣5分。

三、办证办公室目标管理内容及计分标准  (800分)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市放行办有关的办证管理制度及规章,遵守行政服务中心的各项制度,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学习和活动。计100分,违反一次扣10分。

2、严格执行《江西省木材管理运输规定》,按程序、规定办证,降低办证出错率。计100分,违反一次扣10分。

3、办证人员要着装整齐、仪表端庄、热情待人、举止文明。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对办事人员做到有问必答、百问不厌。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计200分,违反一次扣10分,无故缺岗一次扣10分。

4、不开“人情证”,不以权谋私,严格按审批程序办证。每月及时报送报表,不利用工作之便为他人违法经营提供便利。计200分,违反一次扣10分。

5、办证人员办理各项事项,办结率及准确率在规定范围之内的、无当事人投诉的。计100分,违反一次扣10分。

6、积极主动服从中心管理,做好窗台与中心的配合。计100分,违反一次扣10分。

  四、营林股目标管理内容及计分标准(800分)

1、规划落实营林生产各项任务,并指导实施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做好林业重点工程每道工序的质量检查验收工作。做好营林生产调度,进度汇报。根据营林季节做好各个项目的阶段性书面总结。记300分,少一次扣20分。

2、抓好退耕还林、长防林、中美合作森林健康示范项目、生物措施治理水土流失试点项目、绿色通道以及工业原料林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各阶段营林生产任务并通过上级检查验收。记300分,一项未完成扣20分,国家、省重点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出现腐败问题被查处的一次扣100分,扣完为止。

3、做好《江西省公民义务植树条例》的宣传和征收绿化费工作,按时完成义务植树任务记60分,一项未完成扣20分。

4、做好林业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和运用,每年举办两期营林技术“三下乡(场)”活动,做好退耕还林等资料的归档及送科技下乡、科技咨询等工作。记60分,少一次扣10分。

5、开展了依照法律法规督促造林的宣传、检查验收和行政执法等工作记80分,一项未做好扣10分。

五、财审股目标管理及记分标准(800分)

1、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及财务制度。深入开展学习和宣传会计法、审计法、统计法,带头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按规定审核局机关各项经费支出记200分,如发现一次违犯财经纪律及财务制度扣20分。

2、认真抓好各项林业规费征缴工作,完成全年规费征收计划记200分,每欠收5万元扣10分。

3、制定年度财务投资计划及审计计划,并且认真贯彻实施,加强检查督促记100分,缺一项或一次扣5分。

4、加强票据管理,严格票据领、核、销制度,积极组织资金筹集调度工作记100分,缺一次扣5分。

5、及时、准确地完成上级要求填报的各项财务、审计、统计报表,认真做好项目资金管理工作,每季向局长汇报一次系统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按时完成局长交待的各项工作任务100分,每缺少一次扣5分。

6、努力做好系统内审工作,完成年度审计目标任务并写出书面报告记100分,缺审一个单位或项目扣5分。

六、产业股目标管理内容及评分标准(800分)

1、加强国有林场管理记250分。其中抓好企业的管理,引导企业开拓市场,开源节流,压缩非生产性支出记100分,未做好扣5分;完成县局下达的减亏、增盈指标。记50分,未完成每个单位扣5分;督促国营林场完成更新造林,上年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当年必须造林100%计50分,少1个百分点扣5分;抓好国有林场历史遗留问题清结工作,不出现当年新欠工资、社保、医保;全面清偿拖欠社保费,企业自行解决拖欠职工工资20%,计50分,未做好扣5分。

2、活立木销售记200分。其中做好活立木销售标底的核查工作记100分,未做好每次扣5分;按年度采伐限额完成活立木销售计划任务记50分,未完成扣5分;做好活立木林地流转资源、资产处理。招标工作和合同的执行监督记50分,未做好每次扣5分。林场出现一次未按规定林地流转、林木销售扣50分,直至扣完。

3、企业转制记200分。抓好企业的转制工作,完善企业管理制度记200分,未做好每个单位扣5分。

4、安全生产记100分。其中做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工作记50分,未做好扣5分;抓好安全生产的督促检查工作记50分,未做好每次扣5分。

5、抓好林区公路管理和森工基建工作记50分,未做好每次扣5分。

七、工会目标管理内容及计分标准(800分)

1、按照工会职能,认真做好工会业务工作,指导督促基层单位开好职代会,搞好场务公开、民主评议企业领导等重点工作,记200分。如有一次未做好扣10分。

2、做好股室包乡挂场的各项工作,全面完成局下达的各项任务。记200分。

3、切实做好职工信访接待工作,记200分。如因接待或思想工作不到位,则每起扣5分。

4、协助局抓好系统普法、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作,记200分。计划生育、综治一票否决。

八、纪检监察工作目标管理内容及计分标准(800分)

1、认真及时制定或转发上级纪检、监察年度工作意见记150分,未及时落实扣20分。

2、落实上级纪检监察工作目标,年内完成了各项目标记300分,一项未完成扣40分。

3、每季度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或县局党委书记、局长汇报一次纪检、监察工作情况记90分,缺一次扣10分。

4、抓廉政建设搞好纠风工作,及时督促参加基层支部民主生活会记60分,未及时参加每次扣10分。

5、完成县局布置的阶段性工作记50分,未完成扣10分。

6、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的接待工作,并及时调查处理,全年完成办结率90%以上,记110分,少一个百分点扣5分。

7、年内自办案件1件以上,完成纪检、监察信息2篇或调研文章1篇以上,记40分,缺一项扣5分。

  九、防火办目标管理内容及计分标准(800分)

1、制定年度工作要点,落实乡(镇)森林防火责任状签订,年内开展两次森林防火工作检查记200分。缺一项少一次少一个单位扣10分。

2、抓好护林防火队伍建设,加强对消防林场的管理,乡(镇)、林场建有一支扑火队伍和火源清查队记200分。缺一项和每项缺一个单位扣5分。

3、坚持火灾处置和值班制度,发生火灾及时向局领导报告,坚持24小时值班,不脱岗漏岗,督促火案查处,并做好火场调查记200分。无人值班每人每次扣5分。

4、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每个乡(镇)、林场、学校应进行一次宣传记200分。每缺少一个单位扣5分。

十、森防站目标管理内容及计分标准(800分)

1、严格控制森林病虫害的发生,年内森林病虫害发生率应控制在5%以内,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0%以上,病虫成灾率不超过3‰,达到要求记150分,突破一项指标扣5分。

2、加强测报网络建设,做到测报准确、及时、资料完整,测报监测率达到上级规定指标的90%以上,测报准确率达85%以上。达到要求记100分,未达到标准每项扣5分。

3、加强森林植物检疫,严格控制检疫对象和危险性病虫的传播蔓延,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按检疫程序操作。年内抓好“两虫一病”监测和边境检疫检查工作。木竹调运检疫和产地检疫率分别达到100%以上;达到要求记100分,未达到要求扣5分。

4、加大检疫复检工作力度,对所有进出我县的松木及制品实行100%复检,完成任务记100分,未完成扣5分。

5、制定落实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计划,积极贯彻“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认真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森防检疫任务记100分,未完成任务扣5分。

6、加强森防检疫法规和业务技术的培训,逐步提高森防检疫人员的执法意识和业务技术水平,年内应做好二次以上业务理论知识培训,达到要求记80分,未完成一次培训指标扣10分。

7、加强森林病虫害工程治理,重点抓好森林健康项目工程治理和肖氏松茎象防治试验项目。记70分,少一项扣5分。

8、抓好项目管理工作记100分。未按照项目要求实施完成,未通过上级验收,通报批评一次扣50分,直至扣完。

十一、林业产权交易中心目标管理内容及计分标准(800分)

1、搞好全县林地资源流转的评估测算工作,力求测算数据准确可靠。完成任务计100分,未完成1次扣2分。

2、按照“信府发(2002)01号”文件精神,搞好国有林地流转的审核报批工作计100分,未办成1次扣2分。

3、对国有林地流转招标拍卖进行监督管理,加强对集体林地流转监管,使林地流转规范。计100分,未办成1次扣2分。

4、抓好林权管理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完成任务计100分,未完成扣2分。

5、抓好林权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对漏项、缺项及时补课。属县级建档的;对各乡镇、场送交的建档资料审验后,安排人员整理装订成册;属乡级建档的,督促林管站具体负责收集整理建档,完成任务计260分,发现漏项、缺项1次扣2分。

6、林改前己流转的山林,对其程序、合同的合法性审核后发证;对程序不合法、群众反映大的集体已转让山林一律暂不发证。完成任务计80分,错发1次扣2分。

7、积极协助山林纠纷调处工作记60分。因林地资源流转失误造成纠纷每次扣10分,未按领导指示、信访交办完成任务每次扣10分。

  考核评分办法

县局成立局机关目标管理考核考评领导小组,由袁景西局长任组长, 罗小全书记任常务副组长, 其他副职领导为副组长。目标管理考核考评工作先由各股室对照目标管理内容进行自评,然后由分管领导核对审查,最后提交县局考核考评领导小组审定。考核总分低于700分的,股室负责人自动辞职,股室负责人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纪检、检察机关查处的一律撤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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