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设定干部考核指标体系考虑6点结合

今年,十堰市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通过实行“战略性与科学性、突出重点与全面系统、相对性与统一性、动态与静态、定性与定量、可比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比较科学合理地解决了指标体系设定的问题。

该市制定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办法(试行)》,设定了“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市直为业务工作指标)、共性指标、社会公认度评估”三大一级指标,并根据试点县市区和不同部门的职能特点和工作性质,对三大指标分别设定不同的权重。这种设定方式体现了“评价领导班子绩效,既看履行工作职能好不好,也要看党的建设等共性目标完成情况怎么样,还要看人民群众是否满意”的思路。

为使考核指标体系的设定能进一步符合实际,该市将通过一年的试点实践来进行评判和检验。

(十堰市绩效考核试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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