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公务员工作考核的结果有评语式和打分式两种,也有两种并用的综合式。评定结果分为A、B、C、D、E五等,每一项目都要给出等次,并进行综合评定等 级。A级别的为工作成绩卓越的,一般不超过被评人数10%,B等为优秀,C为良好,D为较差,E为工作成绩低劣,不能提级,严重的还要受处分。考评结果要 做成“考核记录书”,以后作为奖惩的主要依据。
日本公务员工作考核程序分为评定、调整和确认三个阶段,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再评定和再调整。评定由考核工作的负责人从该职员的上级中指定评定者进行,采取上 级给下级评定的方法,逐级评定,并写出评语,评语不告诉被评定者。调整由考核工作的负责人从评定者的上级中制定调整者,对评定结果进行认定,如果认为评定 不公平,则进行调整。确认:由考核工作的负责人对上述评定和调整的结论进行审查,如果认为合适,则予以确认。再评定、再确认:如果考核工作的负责人对上述 评定和调整的结论进行审查以后认为不合适,在命令上述评定者和调整者进行再评定、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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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08-8-02 22:21 查看: 223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