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泰顺县:践诺之责就当问

        浙江省泰顺县在全县范围内分层推行全员目标绩效管理机制。年初,干部们自己把“桃子”挂到树上合适的位置,年终时一定要摘到这个桃子,否则,不仅年终奖金受损,而且仕途受阻。3年来,因承诺的目标未完成,已有9名科级干部被责令辞职或降职,12名县管干部从重要岗位交流到一般岗位,还有7名相关部门“一把手”被告诫(8月5日《浙江日报》)。
  领导干部公开向群众作出履职承诺、定下工作目标,本是好事,但承诺的事项落实了没有,工作目标完成得如何,则很少有人过问,更不要说对没有完成承诺的人进行问责了。泰顺县敢于在清算“承诺账”上动真格,对那些有诺不践或践诺不力的干部进行责任追究,维护了承诺的严肃性,也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
  言必行,行必果,是对群众负责、赢得群众信任和支持的客观要求。可在工作实践中,有的单位和干部,只诺不践,嘴上说得真真切切,纸上写得明明白白,可就是不见实际行动。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有的地方和单位对有否践诺没有必要的监督、考核和审计,致使承诺时轰轰烈烈,兑现时无声无息。
试想,一级政府也好,一个领导干部也罢,如果把承诺当儿戏,只诺不践,使承诺沦为“空头支票”,长此以往,群众会怎么看我们的干部?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又何在?而政务风气一旦如此,社会风气又会怎样?所以,对干部的承诺情况及时进行考核、盘点和问责,让履行职责、兑现承诺好的干部得到奖励,让完不成目标任务、有诺不践或践诺不力的“混日子”干部得到处罚,不仅十分必要,而且应该不断加强。泰顺县让完不成承诺的官员辞职或换岗,这种敢动真格的问责制,值得称道。(本文来源:宁波网-宁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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