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教师绩效考核方法待完善

编者按 在教育界,“实施绩效工资”绝对是2009年的热门话题。按照绩效工资考核制度,教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工资占70%,具体项目和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财政、教育部门确定,一般按月发放;奖励性工资占30%,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在考核的基础上,由学校确定分配方式和办法。但在实践过程中,绩效工资受教师诟病,认为领导绩效工资分配不合理,是“官效工资”。“ 两会”期间,在广东代表团驻地,南方农村报记者针对绩效工资的种种问题采访了广东省全国人大代表、信宜中学特级教师吴菊。
        南方农村报(以下简称南农):广东去年开始实施绩效工资制度,你怎么看制度推行的效果?
        吴菊:我所在学校是属于高中阶段学校,不属绩效工资制度涵盖的范围,但同事私下里对此议论非常多。大家认为教师工作绩效很难界定。教育的对象是人,不同于工业品——其成品质量具有可衡量性。但对于学生“优劣”,又如何评价呢?如果只是培养出几个上清华、北大生,却对失足学生不闻不问,这样的教师绩效就高?教师为培养个性全面发展的学生而兢兢业业地坚守岗位,而这样的学生以后完全有可能成长为全面发展的公民,这样的教师绩效不高?所以,绩效很难衡量,不能量化。
        南农:据记者调查发现,教师对“绩效工资制度”的主要意见集中在考核的权力在学校领导这一点上,有些教师认为工资不升反降,实质上是将自己的工资“割肉”支付给了领导。你认为呢?
        吴菊:考核结果由学校领导来决定,容易产生灰色地带。事实上,2009年“两会”时,我提交了《关于教育部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的建议》,建议教育部要派专人下去调研,根据全国各地的不同情况,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指标》,使绩效工资充分发挥激励作用,并缩短欠发达地区教师工资与发达地区教师工资的差距,以充分体现教育公平。
        南农:建议后来有回复么?
        吴菊:有,具体是什么内容我忘了,但大致意思是具体的考核指标体系由各地教育部门制定。
        南农:但现实中却存在这么多问题,你今年还准备提这个建议吗?
        吴菊:还能提什么呢?去年都提了。而且来之前,我曾经与茂名市的领导沟通过,他们认为中央部门应该已经关注实施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存在的难题。(来源:南方农村网)

推荐给好友 上一篇 | 下一篇


TAG: 教育绩效 绩效考核

评分:0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