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意见要求,石市各级政法机关要改进干部考察方法,正确分析和运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防止简单以票取人。规范县级领导干部人选推荐选拔办法,切实把干部的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情况考真、考实、考准,防止出现干部“带病提拔”和“带病上岗”。
该意见还提出,政法机关干部选拔要坚持“逢提必考”,对拟提拔人选组织进行理论知识、业务知识和技能等方面测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或暂缓提拔使用。积极推进干部能下能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考察和管理,完善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加大治懒治庸力度,调整不称职、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来源 :河北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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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0-3-06 20:44 查看: 1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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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 干部考核 选拔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