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融水县以“三强化”促进行政效能提升

        今年以来,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充分发挥“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的作用,使“四项制度”成为长效的管理制度,着重以“三强化”来促进行政效能的提升。

  一是强化绩效管理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年度各种评先相挂钩;二是强化责任追究,严格落实奖惩。对存在不作为的干部予以严厉问责,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对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的督查力度。

  今年1-6月,融水县加大对“四项制度”的督查力度,对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的明查暗访及会风会纪的检查。对因工作不力、工作失职、违反会议纪律的77个单位和16名工作人员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对某镇里洞水库防汛期无人值守问题,立即启动了问责程序,其中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行政警告处分2人、行政记过处分1人、解聘1人。对中央扩大内需投资项目以及村寨防火综合整治工程,实施全程督查。(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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