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干事”“三优”的干部不要苛求“三全”

  中央军委委员、总参谋长陈炳德今天在总参军师级单位党委书记和政治部主任参加的干部选拔任用政策集训班提出:要坚持靠政绩选人用人,牢固确立靠素质立身、凭实绩进步的鲜明导向,科学评价干部的工作实绩,切实把那些真干事、会干事、能干事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激励广大干部勤奋敬业、奋发有为。(2009年4月22日 解放军报)
  “真、会、能”之于“干事”,代表着“干事”态度、水平和能力的“三优”,把“干事”“三优”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确实是干部选拔中的务实之举。但是一个干部虽然“干事”具备“三优”,但是不一定没有其他缺点和不足,在口碑上不一定全都说好。因此,如果我们在选人的时候求全责备,那么即使具备“干事” “三优”的干部,也未必会被选上。所以,选拔干事“三优”的干部,对其不能苛求“三全”。
  一是不能苛求其全是优点,没有缺点。有一些干部确实是群众公认的“真干事、会干事、能干事”,可是有的脾气不太好,偶尔会发作一番;有的心直口快,有时会因言语伤人;有的性格比较内向,和同事处得不太火热;有的性格急躁,教人时缺乏耐心。如果我们在选拔干部时,眼睛都盯在这些问题上,甚至小题大做,那么,“干事”“三优”的干部就选不上来。
  二是不能苛求考核时干群说的全是好话,没有“坏话”。
  选拔一个干部,在考核时有各种不同的声音是非常正常的,古人说:“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堆出于岸,流必湍之;行高于人,众必非之。”外国人说:“谁家的屋顶大,落上的雪花就多”,老百姓说:“树上结的枣子多了,就有人用石头打。”一些“干事”“三优”的人在各个单位都是一些业务上的“出头鸟”,引难免引起一些人的嫉妒和非议,如果我们在选拔干部时一听“群众有反映”,就把某人搁置起来,那“干事”“三优”的干部,是永难选拔上来。
  三是不能渴求其成长历史全程优秀,不能有一时的平庸、瑕疵、落后和消沉。事物总是波浪式发展、螺旋式上升。一个干部的成长也是如此,在成长的某个阶段有时说过怪话,有时不求进取,有时与上司关系紧张,诸如此类的情况在一些干部的成长史上或多或少的都会存在,如果硬是要抓住过去的一点“小辫子”不放,那某些“干事”“三优”的干部,就很可能被淘汰。笔者所在的单位,就有一个大家公认的“干事”“三优”的同志,每当要提拔他的时候,就有人反映:“他骂人,一个骂人的人怎么能提拔当干部呢?”实际准确地说,是他骂过人,此类的事情在考核时完全不必拿它当回事,更不能成为用人的绊脚石。
  当然,我们在说不要苛求“三全”时,并不是说那些不“全”的东西无所谓,只是说不要让这些东西挡住了我们选拔“干事”“三优”的干部的视线,以后有机会,提醒和帮助某些干部身上不“全”的东西,也是组织的责任。
  选拔“干事”“三优”的干部只要不苛求“三全”,一批优秀的干部就会脱颖而出。
  稿源:荆楚网
  作者:于景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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