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公务员管理配套政策体系的思考

当前公务员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公务员分类管理亟待明确。
  公务员法实施以来,对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的分类管理至今尚未到位,不同类别公务员的日常管理、考核和任用等只能“一锅煮”。
  职务与职级政策亟待调整。
  乡镇机关未核定非领导职务,有的干部直至退休还是一名科员;县(区)级行政机关也因非领导职数偏紧或老同志较多,一些部门五、六年未晋升一名副主任科员,有的担任科(股)长或工作二十多年仍是科员级;一方面提拔任用上不去,另一方面非领导职数又有限,加之津补贴与职务职级挂钩差距拉大,因而,严重影响了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
  基层选拔公务员亟待完善。
  虽然面向基层公招公务员的比例在逐渐扩大,并有一些加分政策的调整,但从2009年公招情况看,“村官”中有的加分达11分,但平均成绩却低于其他考生。同时,也因考生享受加分政策不同而引发相互攀比和不稳定因素,这就为优先从一线选拔公务员与不断完善考录政策提出了新挑战。
  年度考核机制亟待创新。
  由于职责分工各有差异,考核指标难以量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脱节。加之一些单位未按《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兑现优秀公务员奖励,并且对基本称职人员也未作相应处理,因而造成考核机制乏力。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评选表彰活动亟待加强。
  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评选表彰活动举办了七届,但基层有的市、县(区)尚未举办一届,无法形成强大的引导教育作用。要制定公务员职业道德规范,高扬“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旗帜

创新管理的对策措施
  积极探索,加快公务员分类管理和聘任制的建立。
  按照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要深化干部分类管理改革”要求,和全国行政机关公务员管理工作会议确定的“试点先行,制度跟进,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一是建立健全制度。要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尽快建立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职务序列和管理办法,并配套完善各类公务员的考录、考核、奖励、晋升等有关政策。二是统筹分类关系。三类公务员因职责和分类不同,在制度层面力求做到兼顾各方,合理衔接。同时,可先行在公安、政务服务、城管等部门进行试点,并与职能职务工资福利挂钩,以起到示范作用。
  大胆实践,建立和完善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一是出台《非领导职务设置办法》。加强对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转任、交流等管理力度。扩大公务员非领导职数核定比例,建议将现行的非领导职数按科级领导职数50%的比例调整为70%,并落实到乡镇。二是对优秀公务员优先晋级。对连续三年以上被评为优秀公务员的,在个人符合晋升非领导职务条件的前提下,不受单位非领导职数限制。三是创新干部人事管理办法。对有培养前途的年轻干部,通过到基层任职或上派挂职不少于二年的形式,解决其副科职务职级,拓展基层公务员的发展空间。
  完善配套政策,加大从基层一线选拔公务员的力度。
  一是扩大面向基层一线公招的比例。即“大学生村(社区)干部”和“三支一扶”等各类志愿者的比例应逐年增加,为充分从一线选拔培养干部储备人才。二是统一优惠政策。对考核奖励乃至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的加分政策应一致,以解决“同在基层不同待遇”的矛盾。三是改进笔试题型。公务员招录题型应向实际操作层面和基层一线管理方面倾斜,以避免出现“高分低能”现象。四是激励先进。对连续工作六年以上或连续三年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可优先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激励广大青年扎根基层、奉献基层提供可靠的政策机制保障。
  量化考核标尺、严格考核程序。
  首先,进一步完善现行考核内容。注重从履职、完成任务、个人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准确考核,切实发挥考评的导向和监督作用。其次,强化平时考核。建立健全和执行平时考核制度,以岗位职责为依据,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务员的日常工作表现。第三,突出年度考核重点,科学评价公务员工作实绩,重在使考核工作由“无形”变“有形”。同时对考核不过关的进行诫勉谈话,整改提高,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高扬时代主题,叫响“让人民满意”。
  通过开展“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评选表彰活动,加大对公务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规范公务员行为,焕发公务员队伍的蓬勃生机。同时,要大力宣传公务员队伍中的优秀典型,通过各种载体推动公务员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起好表率作用。(来源:中国广播网-中国人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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