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一直高度重视公务员考核奖励工作,以规范公务员考核工作为抓手,对在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涌现出的优秀公务员集体和优秀公务员个人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2003年,在全市首次开展了“十佳公务员”和“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先进个人”活动;去年又开展了第二次表彰奖励优秀公务员和优秀公务员集体活动,形成了在全社会争先进、学先进工作的氛围。市里还制定并出台了《呼伦贝尔市优秀公务员和优秀公务员集体评奖暂行办法》,形成了长效工作运行机制。
字号:
小
中
大 |
打印
发布: 2010-7-09 23:13 查看: 17次
推荐给好友 上一篇 | 下一篇
TAG: 公务员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