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加强对领导干部进行科学有效的考核评价,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前提和基础,是一个导向问题。导向正确,能够引导事情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导向错误,会把事情引到歧路上去,偏离正常的发展轨道。干部考核评价也不例外。笔者认为,加强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要防止五种不良偏向:
一要防止在能力认定上只问结果不看过程。一个干部能力的强弱无疑要通过其工作绩效来考察、评价,但工作绩效的好与坏不能完全等同于干部能力的高与低。但当前个别地方在考核评价干部能力时确实仍存在只问结果不看过程,简单地把一个地方GDP、财税增长快,招商引资项目多,社会稳定形势好(没有群体上访等),等同于干部能力强;否则,干部能力就差,把结果与能力等同起来。这就造成个别地方在经济上,只图数字增长,不管经济社会发展与否,在数字上注“水分”、做“手脚”,造成“政绩不够,数字来凑”、 “层层作假,级级糊弄,按需捏数”、“ 官出数字”等系列丑恶现象。“凭实绩论英雄”没错,错误的是将数字等同于实绩,实绩等同于能力。谁的GDP大,谁的发展速度快,谁就能力强,谁就得到提拔,这种用人导向造成的恶果是:个别官员成了“掺水”高手。在稳定上,不能正确对待群众的正常利益诉求,一旦发生群众对自身利益的诉求,就认为是“刁民”闹事,把群众上访看成是给地方政府抹黑,与领导作对,进而采取一些非理性、不合适的方式方法予以处置甚至打压,造成矛盾激化,酿成不应有的后果;或者要么采取拖延的办法,“以时间换空间”,要么采取“花钱消灾”的办法息事宁人,结果刺激更多的人仿而效之,使得矛盾冲突加剧。
二要防止在考核评价要素选择上多是显绩少及隐绩。考核评价一位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要素的选择很关键。就当前而言,有些地方出台的考核评价体系,在考核评价要素选择上还不够全面,有时候只是通过领导干部的政绩来评价能力的高低,而对于诸如领导干部作风、自身素质、民意情况等涉及不够多;对政绩也是多选择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的显绩进行考核评价,如招商引资和财税完成情况、社会稳定(主要是看群众上访情况)、城镇建设和县乡公路建设等,而对于诸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如生态环境保护、农田水利维护)、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如民风、政务公开、村民自治)、农民增收、农民健康指数和幸福指数等软指标涉及不够甚至没有,不能多角度、全方位反映和体现一个领导干部的能力水平。这样的评价导向可能造成个别干部为追求政绩而不择手段,只求多出政绩、快出政绩,只求“当年红”、“现得利”,搞短期行为,只顾眼前,不虑长远,所谓的“面子工程”、“政绩工程”也就难免了,甚至出现“逼良为猖”的现象,使一些原本踏踏实实做工作的干部,也不得不走上“华山一条路”,为了所谓的“政绩”,置资源环境于不顾,置当地实际于不顾,大干快上,盲目攀比,对当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不良影响甚至严重后果。这样的结果必然造成经济与社会发展“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现象,由于农村政治、文化、卫生等方面欠账太多,经济指标虽是上去了,但农民群众并不能享受到经济发展的成果,必然也就会影响到农村的可持续发展。
三要防止考核评价指标权重上,偏重经济不虑全面。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第一要务,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都是经过实践检验了的真理。考核评价领导干部,经济发展状况是重要考核内容和评价要素,在指标权重分配上也应该是要重点突出的指标,但重点指标不应是唯一指标。当前,一些地方干部考核评价受经济市场影响,往往只注重收集各种指标完成情况,特别是片面地用经济指标考核评价干部能力,没有全面考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人的发展情况。甚至有些地方仅将地方经济增长率或招商引资额作为唯一评价指标。如,有的地方在对干部的考核评价中,采取招商引资一票否决制,招商引资任务不能完成,其它工作再好也枉然。因此,招商引资也就必然成为考核评价一个领导干部能力强弱的决定性指标,甚至决定着一些基层领导干部的升迁去留,这就使得一些基层领导干部绝大部分精力都放在招商上,实行指标分解,人人有指标,人人有任务,造成全民搞招商。这样一来,一是由于干部主要精力都在招商,其他正常工作就必然受影响,难于正常开展;二是工作中必然带来一些非理性的行为,如急功近利,拿国家的土地、税收作人情,把税收返还蜕变成财政转移,损害国家利益等等,造成一些与科学发展观格格不入的现象时有发生。
四要防止考核评价标准上厚此薄彼标准不统一。在干部的考核评价中,根据各地实情有针对性地区别对待很有必要,也更能体现考核评价的科学性,但要把原则性与灵活性有机统一起来,不能因为灵活性影响了原则性,影响了考核的公正性、公平性。而现实中,有些地方在考核评价领导干部时就存在考核评价标准不统一的问题,有厚此薄彼之嫌,考核评价只侧重于某一方面,如对社会治安不好的地区,认为只要能维护好稳定就是有能力;对安全生产隐患多的地方,认为只要不出事故就是有能力等。这样带来的后果,一是直接造成对于其它地方干部的不公平,影响工作的积极性。能够把“上访村”、“问题村”的工作做好,能体现领导干部能力,但其它地方诸如安全、稳定等问题同样存在,如果当地领导干部能力不强,工作不到位,也可能造成原来基础较好的乡镇成为“问题乡镇”。因此,标准的不统一,是对其它地方的不公正。二是容易使当地领导干部在工作中产生惰性,安于现状,不求上进,只求稳定,不思发展。因为考核评价是导向,导向不对,必然把工作引入歧途。
五要防止考核评价结果运用上评用“两张皮”。考核评价结果与干部的提拔任用挂钩,是强化考核评价严肃性、权威性的必然要求。但有些地方评用“两张皮”的问题比较突出,考核评价与结果运用脱节,考核评价结果没有真正成为干部选任的资格条件,没有成为干部提拔、留任、降免职的重要依据。这样既造成了部分干部群众质疑评价的价值和意义,认为是“走过场”、“搞形式”,以至于在参加领导干部民主测评和民意调查时,不能认真对待;又造成了部分被测评对象对测评工作的不重视,影响了评价工作的开展;也影响了评价组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信心。为此,要切实强化结果的运用,充分运用考核结果来加强干部教育管理,把考核评价过程作为干部教育的过程,通过考核,发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督促整改纠正,对领导干部存在的潜在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指出,予以化解,达到防微杜渐的目的。
康新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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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09-7-20 10:09 查看: 70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