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十条禁令”

   抚松县委为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共产党员先进性,打造一支既廉政又勤政、既务实又高效的机关干部队伍,进一步有效地促进机关作风转变,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特制订“十条禁令”:

  1、  严禁旷工或无故上下班迟到、早退、离岗。

  2、  严禁缺席或无故指派他人参加会议,严禁会议期间接打电话、中途退场等。

  3、  严禁在执行公务活动中接受当事人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宴请。

  4、  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

  5、  严禁工作态度生硬,作风蛮横。

  6、  严禁工作态度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拖延不办,顶着不办。发表或做出不利于经济发展软环境的言论和行为。

  7、  严禁使用除“职位”、“同志”和“姓名”以外的称谓用语。

  8、  严禁参与赌博、迷信、色情活动。

  9、  严禁工作时间玩游戏、网上聊天和搞个人经营性活动。

  10、严禁其他行政不作为、慢为、错为行为。

  对违反“十条禁令”者,视情节轻重,对照《国家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省、市、县相关规定,将受到包括诫勉谈话、责令整改、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扣除部分工资、奖金、调整工作岗位或停职、当年年终考核不评定等级或定为不称职直至被免职、辞退等各种形式的处罚。对出现严重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相关单位“一把手”、主管领导、直接领导连带责任,“一把手”并要通过电视向全县人民做公开检讨。这些责任处罚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李臣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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