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强调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1月21日,中共广州市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传达了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总结了2008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部署了2009年工作任务。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党员领导同志,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市纪委委员,各区、县级市、市直局以上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和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组长,全市副局级以上党员干部,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各室(厅)主任,各区、县级市监察局长,市特邀监察员,从化、增城市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党员领导同志,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等1500多人参加了会议。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小丹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苏志佳在会上作了工作报告。
苏志佳同志在总结2008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中指出: 2008年,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七大精神,扎实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积极应对各种挑战和风险,全力做好广州春运应急和支援抗震救灾及恢复重建工作,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增长,各项事业取得新的成效,全省“首善之区”建设迈开坚实步伐。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多次听取市纪委工作汇报,开展反腐倡廉专题调研活动,制订了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方案》。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改革创新,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的成绩,为推动广州科学发展、建设全省“首善之区”提供了有力保证。
一是着力加强监督检查,保障服务促进科学发展的作用更加明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严肃党的政治纪律、保证政令畅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对市场价格调控、节能减排、固定资产投资、节约集约用地、房地产市场调控、安全生产、亚运会场馆建设及资金使用、春运应急和支援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以及落实中央和省市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惠民66条”和17条补充意见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促进了中央和省、市关于推动科学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开展以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为重点的执法监察,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1人。加强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情况的监督,对群众反映强烈、长期没有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实施挂牌督办,共涉及12类环境问题、146家排污企业。严肃查处一批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人,移送司法机关24人。改进督查手段,加大问责力度,向市直有关单位发出通报和监察建议书6份。
二是着力抓好专项治理,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工作取得新进展。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强农惠农政策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成果得到巩固。开展对土地使用出让情况的监督检查,纠正了一批在征地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开展对社保资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和救灾资金使用情况的清理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进一步规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开展对教育乱收费、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医疗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侵害农民利益等问题的专项治理。推进“阳光用药”电子监察系统试点工作和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加强对城镇和农村全面实行免费义务教育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治理“小金库”,抓好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情况的检查。巩固治理公路“三乱”等工作成果,出租车及运输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配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大力开展“党政机关效能建设”主题实践活动;继续办好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在市文化、新闻出版、市政园林等部门深入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积极协助党委、政府预防和处理群体性事件,严肃查处事件背后的腐败问题。
三是着力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惩治腐败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7765件(次),立案322件348人,其中局级干部6件6人、处级干部39件42人,经济大案144件。结案289件,给予党纪处分246人、政纪处分96人。严肃查办广州燃料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许亮之、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原管委会副主任卢锦洪、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林歌士严重违纪违法以及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系统部分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系列案等。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952亿元。坚持依纪依法办案,规范办案程序,加强办案监督管理和审理工作,保障被调查人合法权利,为94名受到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是非。妥善处理重复访和集体访,一批历史遗留的复杂疑难信访案件得到解决。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全市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439件,涉案金额4.21亿元。其中查结案件216件,涉及公务人员40人,处级以上干部22人。
四是着力加强教育防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有新增强。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把反腐倡廉教育融入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中,扎实推进以“增强党性观念、推进科学发展”为主题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配合中央纪委制作了电视政论片《执政之魂——加强从政道德修养》及同名读本,举办了全国首发式暨2008年广州市共产党员道德风范展示活动。拍摄了廉政谈话专题片和警示教育片。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办好羊城廉政大学堂,扎实抓好“清廉羊城”系列活动。举办“惩腐利剑世纪风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历史沿革展览”、“清廉薪火行”等活动。运用廉政信息平台,加强经常性廉政勤政教育。加大舆论引导力度,继续在市属主要新闻媒体开辟反腐倡廉宣传专栏。建成广州革命优良传统教育基地、廉洁文化教育基地、廉政研究基地、警示教育基地、廉政文化培训基地。
五是着力加强权力制约,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从政行为逐步规范。重点对公款出国(境)、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领导干部配备使用小汽车等进行监督检查,制止、撤销、压缩因公出国(境)团组70批1115人(次)。撤销合并面向街镇的检查考核项目165项,清理并整改个人“小灵通”捆绑办公电话667台。全市有367人主动上缴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合计人民币236.25万元。认真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七项要求”,纠正和查处违纪违规行为涉及金额408万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一步强化,查处各类违法违规金额1.8亿元。严肃查处了村居“两委”换届选举过程中违纪违规问题特别是贿选问题。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推进行政问责为重点,制定实施《广州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广州市各级政府和部门行政首长问责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行政监察作用进一步发挥。
六是着力推进改革创新,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迈出新步伐。协助市委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的《实施方案》,大力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梳理全市行政执法主体、行为、依据,取消行政许可事项21项、调整24项;全面建成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对全市行政单位审批事项进行实时在线监督,并延伸至街镇及重点建设项目的监管。深入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绩效评价等财政制度改革,市直单位部门预算全部经人大会议审议,启动公务卡结算工作,试行财务核算信息集中监管。进一步完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系统,市属非经营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工作稳步推进。全市建设工程招标3456宗,中标价1008亿元,与招标限价相比下降5.06%;全市经营性土地招拍挂出让86宗324.14公顷;完成各类产权交易项目572宗,涉及企业资产总额491亿元;政府采购金额128.21亿元,节约资金10.03亿元。
七是着力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认真开展专题培训、理论研讨等活动,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结合纪念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举办“改革开放30周年反腐倡廉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召开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干部会议,专题学习贯彻市委《实施方案》。着力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程序特别是办案程序。突出抓好纪检监察领导干部的业务培训,共培训干部304名。
苏志佳同志强调: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国内外严峻经济形势影响、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一年,也是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一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以完善惩防腐败体系为重点,以改革创新精神抓好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实施方案》的落实,着力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关于推动科学发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措施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全省“首善之区”提供有力保证。重点抓好以下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严明纪律,强化监督检查,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当前,尤其要加强对市委九届六次全会关于“三促进一保持”、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实施《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工作方案,以及筹办亚运会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深化教育,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同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结合起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加强公职人员岗位廉政风险分析研究和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以“加强作风建设,保障科学发展”为主题,认真抓好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会议、文件减少四分之一,公务购车用车、会议、公务接待、党政机关出国(境)、办公等五项费用“零增长”,由财政出资或国家机关主办的晚会、展览、庆典、论坛等四项活动“减半”的要求,认真解决和纠正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挥霍的问题。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严格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探索推进职务消费改革。
(三)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认真抓好对市委、市政府“惠民66条”和“17条补充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着重解决社会关注程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有关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变相新增收费项目、乱收费等行为。继续治理教育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涉农负担中的突出问题。继续治理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等问题。在全市各级社团组织行业协会中开展自律工作。开展对企业乱摊派、乱罚款、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认真查处侵害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权益的问题,切实维护破产企业职工的权益。清理整顿公路“电子眼”。严格规范公路收费权转让行为,纠正违规设置收费站、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任意延长收费期限等问题。继续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重点在全市安监、建委、交委系统及市国土房管局、市水务局、市工商局等单位的重点岗位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一步办好政风行风热线,建立健全行风建设监督体系,完善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
(四)依法依纪,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严肃查办领导干部干预招标投标获取非法利益的案件,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非法利益的案件,环境执法和环保项目审批审评中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金融领域违规授信、内幕交易、挪用保险资金、违规核销贷款和资产处理的案件,国有企业重组改制中隐匿、侵占、转移国有资产以及企业领导人员搞同业经营、关联交易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买官卖官等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为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加大对违纪违法人员及其亲属和特定关系人违纪违法所得的追缴力度。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重点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医药购销、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以及银行信贷、证券期货、商业保险等方面的商业贿赂案件。继续推进非公领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在重点领域和行业试点建立商业贿赂犯罪档案查询系统。
(五)抓住关键,推进改革创新,深化治本抓源头工作。把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市场机制、强化监管惩处结合起来,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的突破。认真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房地产开发领域、土地管理领域、金融领域、司法领域的突出问题。继续配合有关部门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和司法体制、行政管理和社会体制改革。完善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完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加强后续监管;优化审批流程,推进网上审批,探索并联审批、集中行政许可等方式。推进财税、投资体制以及国有企业等方面改革,大力推进公务卡结算。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完善重大项目专家评议和论证制度,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探索建立政府投资项目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市属非经营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逐步向区、县级市延伸。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企业重大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加强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健全企业国有产权和上市公司国有股权交易监管制度。完善政府采购行业管理和行业自律机制,建立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积极探索职务消费制度改革。
(六)完善机制,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发扬党内民主,健全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联合检查制度,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认真落实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的制度,推进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继续抓好信访约谈和信访监督工作。推进对区、县级市党政主要领导的“同步审计”,加强任中审计,加大对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农村基层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力度。继续推进领导干部党风廉政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全面推行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大镇政府政务公开力度,不断拓展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领域。继续抓好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切实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促进政府廉政勤政、依法行政。
(七)固本强基,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推进农村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为加快形成我市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提供坚强保证。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制定我市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推进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加强对企业改制、资产评估、资产转让等重大事项的监督和财务预算管理。继续清理国有企业违规自定薪酬、滥发补贴和奖金等问题。积极推进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和交流制度。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工作,加大对高校招生、基建、采购、财务、科研经费、校办企业、后勤服务中心的监督和审计。加强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对城市社区公共资源营业性收入、公共建设投入等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和公开制度。
(八)真抓实干,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我市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各级党组织要把建立健全具有广州特色的惩防腐败体系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体现科学发展要求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范围,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统一研究部署,精心规划抓好落实。要坚持把抓落实工作纳入各级纪委重大决策监督检查事项,全程跟进督办。对不作为或作为不力、效率不高的,要及时教育提醒,拒不履行职责的,要予以责任追究,确保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九)严格要求,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党性修养,推进作风建设。加强基层纪委领导班子建设,规范区、县级市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创新基层纪委的领导体制和组织形式,整合监督资源,夯实反腐倡廉工作基础。(穗纪宣)
来源:大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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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09-1-22 09:04 查看: 6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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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 党风廉政 干部考核 科学发展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