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告官”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好

        山东省日照市探索实施行政诉讼绩效考核机制,把行政机关诉讼结果纳入绩效考核,督促行政机关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行政诉讼败诉则扣分,败诉越多扣分越多,而败诉率低于则加分分。(7月21日人民网)
 
   行政诉讼俗称“民告官”。当公民个人和政府发生矛盾纠纷时,无论双方的力量的对比多么悬殊,他们都可以化为“原告”和“被告”两个平等的法律主体,让法律裁决。“民告官”在从前是无法想象的,而现在成了寻常事,无疑是一个了不起的进步,反映了出公众权利意识的觉醒、法制意识的强化和法治理念的深入人心,从一个侧面折射出我们国家的法治进程。
 
   但是问题还有另一面。资料显示,“民告官”案件近些年大幅增长,有的省市基层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甚至增长了200%。另外,政府部门败诉率高也是一个普遍特点,有些地方甚至高达50%以上。这些数字发人深省。在“民告官”中,政府部门败诉,彰显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立法精神和法治理念,然而无须讳言,政府部门败诉率居高不下,又传递了这样一个信息:政府不当行政或违法行政多。
 
   政府不能恰当使用行政权力,没有把握好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的界限,一碰到实际问题就以言代法,以权代法,为了尽快达到行政管理目的,政府部门不顾执法方法、执法步骤等程序性规定,任意简化程序。另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是基层政府急功近利的政绩观使然。比如在城市拆迁中,补偿标准本应由开发商与公众谈判,但政府却越俎代庖,用行政权力压低补偿价格,以损害百姓的利益来换取开发商的利益和GDP的增长。如此乱作为,必然被民告,而一被民告,则必输无疑。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政府滥用权力而被民告,并且输掉官司,乃是理所当然。但是政府总是做被告、输官司,终久不能令人释怀,因为这不仅损害了政府形象,更凸现了政府法治精神的缺失。这个现象也再次警示我们,行政权力是最容易被滥用的一项国家权力。如何制约和规范行政权力,促使政府依法行政,这不仅是避免政府陷入窘境的唯一途径,更是打造法治政府的必由之路。日照把依法行政引入政府官员的政绩考核体系,有利于法治政府的推行由被动转为主动,值得更多地方借鉴。(来源:新华报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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