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干部工作在重大项目申报和实施过程中的作用,主动为促进全市经济增长提供人力资源支持和组织保证,日前,市委组织部切实加大对领导干部在重大项目申报和实施工作中的考核、管理、监督力度,建立健全重大项目申报和实施过程中对领导干部进行跟踪督查、跟踪考察和责任追究“三项考核考察制度”,确保中央新增投资重大项目申报和实施责任落实到位。
建立重大项目申报和实施跟踪督查制度,切实强化重大项目申报和实施过程中的跟踪督促落实。跟踪督查工作中,各级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主动介入,积极参与到重大项目申报和实施工作中来,注重考察考核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在重大工作部署中统揽全局的能力,重要关键时刻的决断能力,重大工作任务落实中的执行能力,并将其形成书面材料后装入领导干部个人重大项目申报和实施工作实绩档案,作为领导干部考核考察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建立领导干部跟踪考察制度,要求凡领导干部牵头负责的项目单位每个建设项目申报或者开工,在按规定上报有关单位时,均需按干部管理权限填写《重大项目申报和实施情况备案登记表》,报同级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备案,以便适时根据重大项目申报和实施进度分阶段派出考察组对项目实施单位领导干部在重大项目申报和实施过程中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察。同时,领导干部在项目完成时或实施过程中每半年需填写一次《领导干部在重大项目申报和实施中表现情况登记表》,切实强化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及时掌握领导干部在重大项目申报和实施中的履职情况。对能正确认识和面对困难,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抢抓机遇、加快发展,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做出工作实绩的干部及时给予表彰或重用。
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每个项目的申报或建设的各个环节做到责任到人,职责明确。对那些困难畏首畏尾,面对机遇反应迟缓,精神状态萎靡不振,工作思路不清,工作措施不实,工作作风漂浮,错失发展机会的干部,及时采取组织措施;对凡因领导不力等原因,影响重大项目申报和实施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那些企图干扰破坏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工作,甚至借机谋取私利,造成恶劣影响和后果的干部,切实加强与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查处,依法依纪进行处理。
通过制度的建立健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切实增强了在重大项目申报和实施过程中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目前,全市上下正逐步形成既重项目申报又重项目实施的良好局面,特别是2008年争取到中央新增1000亿元预算内资金投资的174个项目中已有173个于1月15日前开工建设。
来源:安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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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09-1-22 08:54 查看: 5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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