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初,国家人事部确定南通为全国唯一的地市级政府绩效评估联系点。南通市机关作风建设绩效考评工作起步于2001年。在当时机关考评没有现成模式的情况下,我市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为抓手,围绕机关工作的“绩”和“效”,不等不靠、勇于探索,立足实际、先行先试,以促进发展为目标,以争先创优为导向,以提高效能为重点,以处室建设为基础,以长效机制为保证,以综合考评为动力,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全面性的综合考评,不断提升机关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工作绩效和人民群众对党委、政府的满意程度。经过近年来的持续探索实践,创立了融部门职能工作目标、机关作风建设共性目标和综合评议于一体的“三位一体”机关作风建设综合绩效考评“南通模式”,初步走出了一条符合时代要求、切合自身特点、具有南通特色的机关作风建设综合绩效管理和考评新路。其中,部门职能工作目标和共性工作目标的设置,实现了机关个性量化考核与共性定性评价的科学统一,较好地解决了不同部门缺乏客观可比性的难题。部门职能工作目标主要是指根据部门法定职责和全市中心工作确定的个性化工作。主要包括市委、市政府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及部门、单位服务于全市重点工作的具体措施以及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部署确定的阶段性工作任务。机关作风建设共性目标是指所有部门都涉及到的共有工作。根据每年机关作风建设不同的工作重点来具体确定,科学设计考核内容,避免与职能目标的重复。部门职能工作目标和共性工作目标都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提出具体的目标、措施、标准和完成时限,由全市统一制定下发。综合评议主要由领导评鉴和社会评议综合构成,充分吸纳市领导和社会各个层面的评议意见,实现了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的有机融合。市领导对所有参评部门进行评鉴,分管市领导和非分管市领导各占50%。社会评议充分体现民意,由社会各界主要是基层群众代表组成千人评议团,对部门工作进行评议。年终集中考评采取封闭式的办法,建立审核组、考评组和监督组,分别对部门、单位职能目标、共性目标和综合评议情况进行审核、评议和考评打分。
南通市下决心狠抓机关作风建设主要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当时南通面临着经济发展低迷、综合实力在全省的位次靠后和“标兵提速、追兵紧逼”的双重压力;二是市级机关干部精神不振、观念落后、效能低下、作风散漫,存在着“僵”、“虚”、“卡”、“推”、“苛”、“慢”的通病。在注意借鉴先进地区成功经验并结合自身实际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断然决定抓机关作风建设明确指向机关绩效低下的症结,以机关作风建设为总抓手,推进机关效能自我革命,着力构建目标明确、操作规范、奖惩严明、监督有力的机关作风建设综合绩效考评体系,全力提升发展业绩和机关效能,促进了机关干部提劲、办事提速、服务提质、工作提效、形象提升、环境提优。“三位一体”的机关作风建设综合考评体系,评出了引领发展的方向、评出了争先创优的动力、评出了跨越赶超的实绩。实施机关作风建设综合考评以来,市级机关实干创业、锐意创新、竞相创优蔚然成风,大多数部门和单位在全省乃至全国同行业中持续跨越领先,发展业绩和机关效能得到空前提升。机关作风建设绩效的大提升,有力保障和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大发展。8年来,全市主要经济指标翻了两番,速度效益连续3年保持全省双双领先,已跻身全国为数不多的GDP超2000亿、财政总收入超300亿的城市行列;速度、质量、效益同步攀升,人口、资源、环境良性循环,改革、稳定、发展协调互动,城市、农村、县(市)齐头并进;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党的建设领域里的多项工作同步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全市综合竞争力由几年前的长三角第14位跃居为现在的第7位,正在实现向沪苏通“小金三角”核心圈挺进的城市振兴。
一、确立争先创优导向,建立机关绩效的促进机制。
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实施目标绩效考评,目的是为了评出实绩、评出方向、评出动力,推动各项工作的争先创优。我们从一开始就把作风建设和绩效考评的“风向标”拨正定准,强调狠抓机关作风建设、实施绩效考评的着眼点是为了猛促经济社会发展,着力点是优化投资环境,要求各部门和单位在全省的大坐标系中“瞄准最佳、争先创优”,并提出了创建全省最佳办事环境“六个最”(办事理念最先进、办事态度最热情、办事程序最简化、办事方式最快捷、办事水平最高、办事成本最低廉、办事成效最显著)的要求。鲜明的工作导向,极大地调动了机关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激发出机关工作的动力和活力,机关部门以创业的激情抢抓机遇,以创新的理念破解难题,以创优的追求争先攀高,形成了敢于争先、善于创优,事事抢第一、行行争一流的生动局面。仅以2007年为例,机关职能工作就有190多项在全省领先,80多项在全国领先。到去年,市级机关共削减行政许可事项712项,减幅达67%;市行政审批中心对中心事项的承诺时限进行了第6次压缩,总时限由1555个工作日压缩为1323个工作日,即办件达90%以上,继续在全省保持审批时限最短、速度最快。各级各部门坚决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顾全大局,服从指挥,主动沟通,相互配合,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推动跨越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坚持人民满意标准,形成服务公众的价值取向。
我们始终把握保持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这个作风建设的核心问题,自觉把为民、利民、便民作为工作的立足点,把人民满意作为机关服务公众的价值取向,努力使作风建设得实效、人民群众得实惠。机关部门和单位普遍与企业结成挂钩服务联系点,与困难职工家庭建立长效帮扶关系,与社区结对共建精神文明,广泛组织机关干部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真正把关心群众、帮助群众、服务群众落到实处。对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作风问题进行深入整改,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重视和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化源头治理腐败工作,坚决纠正群众深为不满的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市级机关作风建设的成效,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近年来,社会各界对机关部门的满意和基本满意度都在98%以上。继2003、2004年我市政府服务质量连续两年在全国50个最具竞争力城市中位居第一后,2005年我市跻身最具台商投资价值八大城市行列,2006年我市又被评为“跨国公司眼中最具投资价值的中国城市”第一名。2007年,南通还入选“跨国公司最佳投资城市”、 中国十佳和谐发展城市、“首届中国最美丽城市排行榜”。
三、实施全程监控原则,加强机关绩效的日常管理。
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绩效考评工作,狠抓制度的执行与落实的全程日常监控管理是关键。一是组织推进严密。机关作风建设工作启动伊始,我们就把它作为一项关乎全局的工作来抓,建立健全了强有力的领导组织体系、工作推进体系、日常管理体系,精心研究部署,周密组织实施,上下整体联动,使机关作风建设考评工作始终保持浓烈的工作氛围和强劲的发展势头。近年来,我们相继整合机关作风建设和目标责任制管理组织领导机构,每年都要召开高规格的年中推进会和年终总结表彰会,不断丰富内涵生动的活动载体和争创主题,保证了机关作风建设考评工作扎实推进、常抓常新。各部门、各单位按照“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强化工作措施,突出工作重点,实行全员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绩效考评机制,层层传递争创压力,形成人人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不断把以处室为重点的内部建设引向深入。二是监督检查严肃。从整个市级机关的层面上讲,主要包括人大、政协的监督,机关作风建设督查室和投诉中心的督查,机关作风建设监督员的监督,机关作风监测点的监察,新闻舆论的监督等。通过服务窗口设立监督卡、公布监督电话、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办法,及时跟踪了解服务对象对市级机关办事环境的满意度。对于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加大曝光和惩处的力度,对损害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的人和事,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从机关部门的层面上讲,绝大多数经济主管部门、行政执法部门、窗口服务部门,还有一些党群部门,通过聘请作风监督员、实行社会公示现承诺制、设立办事意见反馈单、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等途径,及时了解和解决工作和作风上存在的问题。三是落实奖惩严格。在树立正确的目标导向、工作导向的同时,奖惩导向至关重要。进一步加大日常督查力度,加强对机关目标完成情况和作风建设的动态管理,实行跟踪督导和问效,切实把注意力由偏重“评时”引导到注重平时。对日常考评中发现的问题,除按照考评办法进行扣分外,还要责成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查找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对问题严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和组织处理的,由有关方面严格按规定实施责任追究和组织处理。我们在考评成果的运用上严格与经济奖惩、评先评优、干部使用等直接挂钩,切实发挥机关作风建设考评“指挥棒”作用,对机关干部形成有力的激励和约束,让人民群众在机关作风转变中得到实惠,真正实现抓作风、赢民心、促发展。
四、完善综合考核体系,提高绩效评价的科学程度。
考核体系设定是考量机关作风建设绩效的核心依据,是实施科学综合考评的首要环节。我市坚持以全面协调和跨越赶超为基调,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反复认定的方法,对部门和单位考评目标进行科学的编制、分解和审定,努力使考核体系具有系统性、全面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一是坚持统分结合,确立考评主要指向。每年年初,市委、市政府都要对全市重大战略问题、重要工作部署和重大项目建设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进行科学论证,在此基础上,确定全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思路及工作重点,并统一形成市级层面主体工作目标。以此为主要依据,各部门对照各自工作职能,按照高点定位、争先进位、创新创优的要求,对全市工作目标进行分解、细化和落实,分别形成本部门、本单位的年度工作目标内容。二是坚持上下联动,建立考评指标体系。各部门把着眼点放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大坐标系中进行高点定位,按照体现全局性、先进性和可考核性的要求,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对职能工作提出具体的目标、措施、标准和完成时限,初步形成指标体系。依据指标审定工作流程,在综合进行横向比较、纵向比较、基准比较的基础上,结合上级要求和全市总体部署,对各部门上报的工作目标逐项进行审核认定,提出修改意见,并返还给有关部门、单位调整充实后重新上报。经过几上几下反复推敲认可之后,报经市分管领导同意,以正式文件形式制定下发,作为工作推进、落实和考评的实施依据。三是坚持绩效优先,实施考评差别定档。注重把握好指标完成的难易程度、争先创优的层次高低和工作实绩对全市经济和全局工作的贡献大小,实事求是地衡量部门和单位的工作绩效。年终开展综合绩效考评之前,先由考评组成员对每个部门、单位每一项工作目标栏进行集体研究定档,再在确定的档次内打分,有效控制个人自由裁量权。评判部门和单位工作绩效不仅要看目标是否完成,还要横向比较各单项目标完成实绩在省内、国内所处的位次,综合分析制定目标的态度和水平,分析目标实施的难易程度,分析争先创优成果的层次、影响力和贡献率,实行“三三分档”打分法。即首先分A、B、C三档定档,再根据实绩在A、B、C三档中再分“+”、“0”、“-”三个打分段。工作目标完成,且具有争先创优和创新成果的,在A档打分,标准分值为90%-100%;工作目标虽然完成,但缺乏争先创优和创新成果的,在B档打分,标准分值为80%-90%;工作目标没有完成的在C档打分,标准分值为80%以下。考评结束后,汇总日常考评、集中考评和综合评议的分值,按比例从4个小组中产生考评位次。最终根据考评得分多少,评出最佳、先进、良好、达标和诫勉单位5个等次。按照“拉开奖惩档次,激励争先创优”的原则,根据不同考评等次和不同职务确定系数,分别对领导班子和个人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对诫勉单位,则进行诫勉谈话或进行相应的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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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0-1-12 23:13 查看: 31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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