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将暗访督察工作列入公务员实绩考核

        记者8月18日获悉,《银川市监督检查暗访工作办法(修订)》于8月10日正式实施。《办法》要求,各级部门单位及领导干部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暗访行动,真实、全面地了解重大政策和热点难点问题的落实情况。
        据银川市纪委监察局负责人介绍,2009年银川市就出台了《暗访督察工作办法》,但由于该办法内容笼统,操作性不强。近年来,暗访督察工作大多由纪委监察部门开展,其他部门单位开展较少,也未形成常态化工作方式。新修订的《办法(修订)》对暗访的定义作了细致阐释,划定哪些工作适合暗访,哪些工作不适合暗访,并明确规定各级单位、领导要开展定期、不定期暗访。定期暗访主要针对中央、自治区重大方针政策的落实情况,以及银川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的主要工作、阶段性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不定期暗访则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随时组织,主要针对领导批示的重点工作、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落实情况。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单位及领导干部开展暗访工作的情况将列入公务员实绩考核,与年终考核奖惩直接挂钩。(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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