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局创新公务员考核建立“一述二评三运用”机制

    日前,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部门目标考核管理和工作人员个人绩效考核工作,作出专门动员、部署,要求各部门切实提高认识,严格执行“依法考核、考出水平,改革创新、考出效果,实事求是、考出团结”的目标要求,充分发挥考评作用,激励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积极进取的食品药品监管精神。
    2009年以来,东莞局着力改革、创新公务员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采取“一述二评三运用”的考评方式,严格实行部门和个人双重考核,确立客观、公正的“考评用”工作机制。
    “一述”即各部门、工作人员根据考核内容和等级标准,就自身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工作实绩、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今后改进的措施,全面、客观、公正地开展自查自评并公开述职,提交书面总结材料存档,作为下次对照考核的标准之一。
    “二评”即通过自评、互评和部门评议、考核小组评议相结合的方式,科学量化考评标准,合理设置分值比例,总分设定为100分,部门考评的,自评和互评合占60%、考核小组评议占40%;个人考核的,自评占30%、本部门评议占30%、考核小组评议占40%。通过评分综合确定个人考核等次,评选“先进部门”、“先进个人”,奖惩结合,表彰先进、鞭笞后进。
    “三运用”,考核结果将及时运用到工作实践中,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培训教育、监督管理、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着力形成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舆论导向,最大限度地激发干部职工的内在动力,真正使其才有所用、劳有所得、功有所奖、劣有所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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