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市委、市政府发布《关于制定和实施〈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的决定》,在全国率先推出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并提出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在我市初步实现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规定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
据悉,2009年度考评是法治政府建设正式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前的一次试评。考评的主要内容是,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学习培训、任务分解、制度建设等工作,对各区政府主要侧重考评行政决策、行政监督、行政责任等法治政府建设指标的贯彻落实情况,对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主要侧重考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以及行政责任等法治政府建设指标的贯彻落实情况。考评采取自评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对罗湖区政府、宝安区政府、市规划国土委、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以及市公安局等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
考评报告显示,2009年各区和市政府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显著,行政决策机制进一步健全,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制度进一步健全,行政责任法治化工作进一步推进。但也发现了一些现阶段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如制度建设落实不够。探索创新力度不够,建设重点不够突出,各区、部门进展不够平衡等,其中一个关键问题是,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机制还不够完善。
市政府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从今年起,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已被正式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因其拥有6%的权重,在政府绩效考核诸多项目中显得比较突出,考评打分问题将受到格外关注。目前,我市尚缺乏一个科学、合理的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机制,这是我市下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所必须首先解决的问题。
据了解,在2009年度的试评中,已经给考评对象进行了试打分。今年底或明年初,市政府法制办将组织2010年度的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考评打分数据将正式作为政府绩效考核的依据。如何确定具体打分项目、打多少分、怎么打分,等等这些问题,将在201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拉开之前确定下来。市政府法制办拟在今年适时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研讨会,重点研讨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的重点内容和范围,探讨扩大公众参与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的渠道和途径,研究如何建立一个科学、权威和合理的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机制。(来源:新浪网-深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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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0-8-05 17:19 查看: 31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