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为目的,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增强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树立机关良好形象,为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考核范围和对象
1、商务局全体在职在编的干部职工,不含党政主要领导。
2、脱产学习、组织选派挂职锻炼、县委、政府抽调工作队员时间在半年以上的人员,不纳入当年绩效考核范围。
3、产假和因工(公)负伤期间不纳入当年绩效考核范围。
4、当年病假6个月、事假15天以上的不参加绩效考核,本人不得领取工作性津贴和改革性津贴,所扣款项纳入单位绩效资金总额。
5、当年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三、考核原则和内容
(一)考核原则
1、坚持按劳取酬、注重实效、奖先促后的原则;
2、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季度与年度相结合考核的原则;
4、坚持积极探索、稳步推进、不断完善的原则;
5、坚持以人为本,广纳民意,提高素质,推进工作的原则。
(二)考核的内容
考核以按科室职能确定的量化岗位职责的完成情况为内容,具体分为公共部分和本职工作部分(详见附表3)。
四、考核办法
每个岗位的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公共部分占30分,本职工作部分占70分,考核采取个人自评(占10%)、群众测评(占10%)、班子成员测评(占10%)、考核小组评分(70%)的方式,按季度和年度进行考核。即:季度(度年)考核分=个人自评分(占10%)+群众测评分(占10%)+班子成员测评分(占10%)+考核小组评分(70%)。季末或年度终由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考核,考核结果进行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按季度(年度)考核奖金的分配方法计算出个人应得的绩效考核奖金并兑现。
按权责利相统一原则,为推进分管工作整体效能,副局长按分管科室人员的季度(年度)平均绩效分领取相应的季度(年度)奖金。
五、考核资金的来源和分配
考核资金的来源:季度考核资金为参加考核人员随工资发放的工作性津贴人均1500元/季之和,年度考核资金为参加考核人员当年的个人定包奖+第13个月工资+商务目标责任奖之和。
奖金的分配:季度(年度)考核奖金的分配,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是用个人的岗位价值系数×个人的季度(年度)考核总分,计算出个人的季度(年度)绩效得分;
二是用相应科室个人的季度(年度)绩效得分之和计算出对应的副局长的季度(年度)绩效得分;
三是用季度(年度)考核奖金总额除以个人季度(年度)绩效分之和,计算出单位季度(年度)绩效分的分值。
四是用单位季度(年度)绩效分的分值乘以个人的季度(年度)绩效分,计算出个人季度(年度)绩效奖金。
六、考核的组织实施
1、成立组织机构。为保证绩效考核工作顺利开展,按民主推荐的方法,成立县商务局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2、按科室设置岗位,按岗位定酬量化。根据办公室、国内贸易科、国际贸易科和对外经济合作科的职能,设置10个岗位(详见附表2)。按照设置的岗位,充分考虑知识要素、业务要素,制定出各岗位价值系数,实行以岗定酬。(详见附表2),同时根据各岗位的工作要求,分别制定出各岗位的绩效考核量化评分表(详见附表3)。
4、竞争上岗,双向选择。按照设置的岗位,对科(室)负责人实行竞争上岗,重新聘任,具体竞争上岗方案另行制定。一般工作人员实行双向选择,科长可以选择科员,科员可以选择科长。落选的工作人员由领导班子安排工作,不服从安排的实行待岗,每月扣发500元津贴,纳入绩效考核资金。
5、考核兑现奖惩。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按照分季度分年度的考核方式,每季末和年终按考核办法的规定组织考核,公示,并按绩效奖金的分配原则计算出个人的季度(年度)绩效奖金并兑现。
本方案经职工会讨论,全体干部职工2/3以上人员同意时,方可组织实施,并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首发子站:玉溪市新平县商务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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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09-4-16 11:06 查看: 30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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