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0月11日至11月1日,笔者参加了北京市纪检监察系统赴澳大利亚的“公务员监督管理项目”专题培训班。培训期间,澳大利亚的行政监察体制和政府对公务员监督管理的主要做法,给笔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澳大利亚的行政监察体制
澳大利亚监察专员公署隶属于联邦政府,有别于世界上其他实行监察专员公署的国家一般归议会的通例。但是,澳大利亚又是联邦制国家,各州有其自己的法律,又 是英联邦国家,受英国影响较深,所以,各州的监察专员归属州议会,如总部设在墨尔本的维多利亚州监察专员公署。该公署成立于1973年,比联邦监察专员公 署要早4年成立,它只对州议会负责,调查处理本州内部发生的各类投诉举报案件,并写出报告交给政府、中介机构或者直接交给州议会,它的人员管理、培训等均 由公署内部来确定,与联邦监察专员公署没有工作上的隶属关系。
澳大利亚联邦监察专员公署成立于1977年,其主要职责是接受公众对政府不 当和不良行为的投诉,监督政府依法行政,改善政府的管理,维护社会公正。监察专员公署地位独立,不对任何政党、任何个人负责,监察长由政府总理任命,任期 5年。它的机构人员不多,目前有职员100多名,除总部20多名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分属于全国的8个工作站点。但因多属于专业人员,所以均能独当一面。 监察专员没有行政处分权,但有权裁定政府部门的某些决定或某个行为是否适当,有权对政府部门“延误”或“未采取行动”的行为进行调查,并有权在调查中强制 政府公务员出示文件、回答问题,有权在经过调查后向当事人或其上级提出监察建议。据介绍,联邦监察专员公署每年要接到大约2万件的投诉,工作人员首先要对 投诉件进行分类,一旦发现问题属实有必要进行调查时,预先要通知案发部门,让其先内部解决(警察署除外),并要求报告结果。联邦监察专员公署调查处理后, 如果投诉当事人不满意,复审工作将交由公署中更高一级的官员来处理。
联邦监察专员公署通过设立专门信箱、传真电话、填写网站在线投诉表等 形式方便公民投诉,同时还使用20多种语言印发各种小册子和卡片,向群众宣传什么是受贿、发现了受贿如何向反腐败机构举报,公布举报电话等。监察专员的调 查几乎涉及到全部政府领域,不仅监察一般的联邦和地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还可以调查人们对警察署(局)、外交机构、保安机关以及国有工业企业的投诉。例 如,监察专员公署每年要对包括政府部长在内的高级公务员进行调查问询,经常提一些让他们感到棘手和汗颜的问题,提高他们的廉洁意识和工作效率。
近年来,由于警察执法犯法的案件时有发生,引起公众强烈不满,因而加强对警察的监督成为澳大利亚监督部门的重要任务。为此,联邦政府专门制定了《警察申诉 法案》,在警察署内部专门设立了对警察执法情况进行监督的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受理公众对警察的投诉;定期对警察进行廉洁状况检查;依法要求各级警官申报 财产;制定警察行为规范,强调廉洁、奉献、公正。对违纪的警察,他们制定了惩处规定;对违法的警察,则交由检察官起诉法庭审判。例如,新南威尔士州设立了 权力和威慑力很大的警察廉洁委员会,其职责主要是预防警察内部的严重不廉洁行为,减少警察部门的失职行为。该委员会每年平均调查处理20年大案,有主动调 查权、传唤证人的强制权,并拥有合法的窃听、跟踪、搜查等刑侦权力。
对公务员监督管理的主要做法
重视公务员行为规范的制度建设。澳大利亚对政府部门及公务员和监督管理比较分散,但相对集中在监察专员公署和公务员管理委员会。澳大利亚联邦公务员管理委 员会认为,防止公务员腐败的措施,首先是立法,把公务员的核心价值观通过法律形式规范起来。1999年澳大利亚公务员法(第十部)规定了公共服务的宗旨: 公务员必须不被自己的政治倾向所影响,要提供坦诚及时的建议和礼貌有效的服务。每个公务员要维护核心价值观。违反了就要被惩罚。其次是通过程序来保证公平 价值观的实现。维多利亚州监察专员公署副主任介绍说:“当我招聘人员时,我没有权力决定,要由一个完全不属于我们部门的另一个部门来决定是否雇用”。再次 是注重社会生活中出现的各类腐败现象,及时制定相应的措施,堵塞腐败漏洞。
重视对公务员的廉政教育。联邦公务员管理委员会十分重视对各部 门领导进行核心价值观的教育,要求他们把公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个人利益放在第二位,要诚实,尊重法律,服从法律,要公平地对待每一个员工。如果自己的行为 违背了价值观,出现了腐败行为,就要受到严格的调查和有力的打击。对国家公务员来说,应该让他们知道,一旦腐败行为被发现,就会受到追究;也应该让他们害 怕,只有感到害怕后,才可能不出现腐败行为。联邦公务员管理委员会将公务员的行为准则、公务员的价值标准以及公务员的绩效管理标准等编印成册,甚至将《公 务员行为准则》做成书签,下发给每一位公务员,让他们牢记自己的行为将会影响其他人甚至整个机构。
重视对公务员的监督。澳大利亚对政府公 务员,尤其是高级公务员的监督职能,主要集中在联邦公务员管理委员会。联邦公务员管理委员会依据国家公务员法设立,主要负责制定公务员管理制度并监督其实 施。澳大利亚政府十分重视对高级公务员在任职期间的工作业绩及表现的监督。联邦公务员管理委员会在各部门都派有顾问,专门负责了解高级公务员的工作情况。 每半年对他们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考察,年底对其工作作出综合性的评价,并按5个等级打分评定优劣,写出书面报告。公务员管理委员会对被举报的高级公务员, 有权进行调查,如发现问题属实,有权让其辞职或将其辞退,如果触犯法律,则将有关材料移交联邦或州法院处理。澳大利亚新闻媒体也在公务员监督中发挥着重要 作用。据堪培拉大学格兰巴姆·库克教授介绍,澳大利亚新闻媒体已经成为揭露腐败的潜在力量,因为读者对媒体报导的腐败问题感兴趣,可以在来信中发表自己的 评论和看法,报纸为此开辟专栏进行来信选登,提供腐败与反腐败的晴雨表。如昆士兰州的布里斯本报曾揭露过该州一名议员利用土地交易背后大肆敛财的丑闻,最 终将其送上法庭。
对公务员普遍实行绩效管理。澳大利亚已将对公务员的绩效考评作为政府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以此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服 务质量。通过对公务员薪酬和职级的精简化,澳大利亚建立了层级较少的公务员职级结构。目前设立11个公务员职级,每个职级都根据其工作性质和价值进行分 类。联邦及各州对政府部门公务员大部分都实行了某种形式的绩效薪酬制,有些部门对公务员的绩效奖励不纳入个人基本工资中,而是实行年终一次性发放;对机关 团体的绩效奖励,通常是项目完成后发给一次性奖励。澳大利亚政府认为对公务员的绩效评估是一种投资,只要确保绩效考评体系的公开和透明性,它就能够营造公 务员队伍的良好文化氛围,培养公务员队伍的优秀组织运作能力。
字号:
小
中
大 |
打印
发布: 2008-8-02 22:52 查看: 357次
推荐给好友 上一篇 | 下一篇
TAG: 公务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