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探索党内纠错机制的实践与思考

    回顾中国共产党走过的88年历程,之所以能够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就在于崇尚真理、与时俱进、敢于纠错,就在于能够依靠自身的力量认识自己的错误、纠正自己的错误。近年来,笔者所在的四川省南江县委把握住决策、监督、问责、落实等关键环节,探索创新党内纠错机制,提高了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

    一、关于党内纠错机制的几点认识

    第一,党内纠错是党的优良传统。批评与自我批评是我党在长期革命实践中总结出的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宝贵经验,体现了我党有错必纠的一贯作风,也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它政党的一个显著标志。在党的发展史上,无论是初期的
反“左”、反“右”、反“分裂”,还是整风运动、遵义会议、1962年的“七千人大会”及十一届三中全会等,无不表明我党纠错的决心和勇气。也正因为我党及时发现错误、纠正错误,才使党的事业日益强大。毛泽东同志在《矛盾论》、《关于整顿三风》、《反对自由主义》及中共七大的政治报告等多个场合中,不断强调“要在党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了共产党员要敢于纠错,并率先垂范,自我批评,为中国共产党人树立了光辉榜样。

    第二,党内纠错是党自信的表现。实际上,作为国家的领导者、执政党,及其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成员,在作出决策和执行政策的时候,出现失误总是难免的。能够及时认识并改正错误,体现的是一种能力、一种自信。经过80多年的风雨洗礼,我党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不断增强,政党日益壮大和成熟。2004年,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党中央将“建立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健全纠错改正机制”写进了中央《决定》,这不仅是党优良传统的继承与发展,更体现了党的自信与成熟。自此,关于领导机关如何纠错和改正决策错误,党内规章条例和相关法律条例的制定、修订、颁布和实施的工作就一直没有停止。这些举动无不说明了我们党有信心、有决心、有能力解决好自身存在的问题。

    第三,党内纠错是党不断提升执政能力的需要。中国共产党作为13亿人口大国的执政党,责任重大,使命光荣。面临着人口多、底子薄、发展不平衡等基本国情,如何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环境中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推动中国小康社会建设,考验着党的执政能力。在新形势下,党中央审时度势,着力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将党内纠错贯穿于“三讲”教育、先进性教育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中,出台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和《党内监督条例》等,将纠错改正写进了《党章》,推进了我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进程。

    二、党内纠错机制探索实践

    第一,改进方式,在科学决策中防错纠错。一是扩大党内民主,完善决策体系。笔者所在的南江县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原则,构建了责任明确、分管到位的常委(党委委员)分工负责制,县委书记主持县委全面工作,组织常委会活动,并对常委的工作进行协调、检查和督促;常委在县委统一领导下抓好分管工作,实行“一事一主体、一人管一线”,具有分管和联系工作日常事务的领导权、决策权和指挥权,并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建立健全了全委会决策、常委会执行、纪检机关监督、社会群众评价的权力运行和制约机制。按照“吸纳人才、结构均衡、注重基层”的原则,均衡党代表、县乡党委委员结构,扩大一线党代表和县乡党委委员比例,将企事业单位或村党组织负责人公推直选进乡镇党委委员行列,增强了结构的科学性、广泛性、代表性。二是改进决策机制,完善决策方式。在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基础上,对涉及事关南江经济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投入、重大资金使用、重要人事安排、党员发展及新型工业、特色农业、生态旅游、经济发展、灾后重建等民生民计民利的重大事项实行决策票决制,保障参会人员平等地享有发言权、参与权、表决权、决策权,使党内决策过程成为广纳民意、汇集民声、科学论证、民主决策的过程,形成了慢决策、快执行、重实效的科学决策机制。三是打造阳光党务,增强决策公开力度。在落实和健全社情民意反馈、社会公示和听证、专家咨询、接受质询等制度的基础上,南江按照规范、实用、方便的思路,坚持长期性、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动态性、阶段性工作随时公开,临时性、应急性工作及时公开的原则,以阳光决策、阳光人事、阳光评议、阳光服务为公开重点,全面推行县委全委会、县委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乡镇党委会公开,实行按议题、按比例邀请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农村企业一线代表、离退休干部职工、无党派人士、新闻媒体记者等列席“五会”,并建立健全了会议时间、地点及主要议题告知制度、邀请对象公开制度、会议议题预议制度和被邀对象特许发言制度,让参会人员和列席代表在会中参与议事、会后监督评议各项工作的决策和部署。

    第二,增强力量,在党内监督中防错纠错。一是加强对“一把手”监督,规范领导行为。建立健全了县委巡视制度,除对县委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巡视外,还分系统、分区域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工作进行巡视监督。建立乡镇、村纪检监察机构垂直管理制度,全面实行乡镇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和村督查员垂直管理。发挥“两代表一委员”作用,对县级部门和乡镇“一把手”进行定期履职评议,并公开整改承诺。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定期指派专人参加下级党组织班子民主生活会,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式,重点收集撑握“一把手”的工作、生活、学习情况。加强对“一把手”任期、离任时的审计工作,并延伸监督触角,规范“一把手”财经行为,及时纠正行为偏差。二是完善监督网络,延伸防腐触角。大力推进县、乡、村三级监督网络建设,在加强选配乡镇(部门)纪律书记、监察室主任和各口纪检组长的同时,在农村设立督查员岗位,在村“两委”干部外,选配了522名党性强、威信高、作风正的党员专门负责村级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工作。村督查员通过列席会议、座谈走访、提出建议、廉政质询、查核账目、督促落实等方式,延伸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促进党的方针政策执行不偏差、不走样,增强党的监督力度。三是健全巡察制度,跟踪纠偏。建立健全了县委巡视制度,选聘了一批德高望重的县级领导成立县委巡视组,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分片“巡诊”、“把脉”,指导、督促工作有序开展;建立党代表视察调研制度,围绕同级党委中心工作、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重要岗位干部选任、党风廉政建设、基层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定期开展视察调研,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建立党代表联系征询制度,按照党代表来源及其代表性,科学设置党代表小组,归口联系收集党员群众建议和意见,畅通民意反馈渠道。

    第三,改革创新,在建好队伍中防错纠错。一是提高党员队伍素质,永葆党的先进性。以创“五好”、“四强”党组织和“四满意部门”为目标,南江县狠抓党员的培养、教育和管理。以流动党员夜校、农村科技文化大院和万名农村党员实用技术培训基地为重点,利用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平台,建立完善农村党员培训基地,深入推进“万名农村党员素质培训工程”和“三向培养”计划,增强农村党员“双带”能力;坚持和完善了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健全党员动态管理机制,完善设岗定责模式,抓好机关在职党员、离退休党员、无职党员的教育培训与管理;创新党员干部激励、关爱和帮扶机制,推行县、乡党委委员联系党代表、联系党员、联系群众,党代表联系党员、联系群众,党员联系群众的“三联”办法,在人文关怀中提高党员素质。二是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激发干事创业活力。南江县实行县乡党代会常任制,每年召开一次县党代会、乡镇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在县乡党代会年会上,除报告工作并接受审议外,还实行县委委员、县党代表、党委委员述职评议制。建立健全了党代表学习培训、视察调研、联系征询、列席会议、评议监督以及提案办理责任制度和党代表履职激励机制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县委常委会、全委会、乡镇党委会讨论党内重要事务时,邀请相关基层党代表列席会议。建立县党代表联络办公室,落实了党代表活动专项经费,确保党代表活动有经费、有地方、有时间。采取党内情况通报、党员民主议事、党内民主评议、党内民主选举等有效形式,拓展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确保了党员各项权利的实现。三是创新选人用人机制,建设一流领导班子。严格按照“人品正、干实事、真爬坡、敢破难”的干部选任标准,全面推行“公推直选”,推行乡镇党委书记直选和党政“一肩挑”,完善了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差额选举制度,从村“两委”班子、乡党政班子、县级机关党组织负责人到县党代表、县委委员的选举,做到任职资格、选举名额、选举办法、竞职答辩、选举程序和选举结果“六公开”,上级组织不定“调调”,不划“框框”,充分尊重党员、群众的意愿,确保选人用人在阳光下运行。

    第四,过程监管,在强化落实中防错纠错。一是实施“板块运作”,明晰干部责任。坚持以岗择人、以事择人的原则,南江实行“板块工作法”,根据干部身份及特长,合理将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工作、民生改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信访稳定、安全生产、日常管理等全局性工作科学统筹、合理分工到机关各层次干部人头;建立健全“分线运行、分工负责、目标管理,顺向问责、逆向负责、责权相宜”的管理体制,做到抓关键、保重点、带全局;推行合约管理,签订岗位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职责、考核奖惩、责任追究等,采取承诺就职、目标管理、述职评议等办法,确保一个阶段一个重点、一项工作一个亮点。二是实施动态考核,纠偏防错纠错。南江采用“定量分析+定性分析+民意测评”的模式和“动态考核+定期考核”的办法,确设置了横向和纵向两个考核指标体系,确定了相对完整的考评指标体系,将考核对象合理分类,既有“规定动作”、又有“自选动作,防止数字出官、官出数字。结合动态考评过程,南江以科学发展观为评判对错标准,实施警示提醒制度、诫勉督导制度、责令纠错制度,建立廉政预警机制、动态监督机制、保护挽救机制,以询问、告诫为主要形式,有针对性地进行提醒和告诫;以及时纠偏为主要形式,防止其错误蔓延发展;以批评训示、强制纠错为主要形式,帮助其认清问题危害,切实改正错误。三是开展述职评议,检查工作得失。在坚持实行县委常向县委常委会、县委常委会向县委全委会、县委全委会向县党代会定期报告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南江严格实行领导述职评议制度,根据干部岗位职责和工作的涉及面,从直接隶属领导、直接隶属指导、直接隶属下级和无隶属关系人员代表数据库中按比例随机确定参会代表,把评判权交给群众,实施“阳光测评”,并规定群众测评结果差项底线,逾者就地免职,赋予群众实实在在的否决权。结合干部考核、民主测评,南江创新意见反馈方式,将评议结果向过程延伸,变向主要负责人反馈为集中向班子成员反馈,让班子每位成员清楚情况、明确建设方向;增加了书面材料、量化测评分值和考评格次三项内容的反馈,让干部了解组织和群众对自己的评价,并征求干部对评价结果的意见,达到触动或激励的效果。

    三、健全党内纠错机制的几点思考

    第一,着眼于建立一套规范的纠错机制。从建党初期至今,我党一直在纠错改正中发展、成熟、壮大,党内纠错改正工作也从探索实践走向建章立制阶段。新形势下,党中央先后开展了“三讲”教育、先进性教育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修订、出台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等,对建立健全党内纠错改正机制奠定了理论基础;各级党组织在实践中探索创新的一些成功经验与做法,也为建立党内纠错改正长效机制提供了实践基础。当前,应着眼于建立一套规范的党内纠错改正长效机制,从理论层面、制度层面和操作层面入手,标本兼治地推进党内纠错改正工作,切实规范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及党员行为,确保党的先进性。

    第二,着眼于推进党内监督方式转变。党内监督是党内防错纠错的重要途径。回顾党的发展史,1943年延安整风时,我党制定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式,就已经成为党内监督的有效方法之一。2003年12月《党内监督条例》在党内正式颁布,从表层的意义上讲,是党反腐败的现实需要,有利于党风廉政建设;从深层次的意义上看,是中国政治体系发展的需要,是全党防错纠错机制迈出的重要一步。在新的时期,全党上下要以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以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重点,围绕《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的七个方面实施监督,着眼于探索创新党内监督方式转变,变“事后监督为主”向“全程监督”转变,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为一体的全方位监督动态体系,完善制度,推进自我纠错、内审纠错和上级领导机关纠错常态化。

    第三,着眼于提高方针政策的落实能力。当前,党中央面对执政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出台了一系列方针政策,但由于基层组织能力有限、对政策理解不深、对接政策不准等原因,导致党的政策在执行时走样、走偏甚至出错。2004年,党中央全面分析了当前的形势和任务,出台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明确了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在党的基层,就是要围绕行政效能建设、改革行政管理体制、转变干部作风、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四个重点,抓住“一把手”这个关键,着眼于提高方针政策落实能力。要在对接政策中明晰思路、在落实决策中强化执行、在政令畅通中增强党性,强化执行力度,不积民怨、不当罪人、不瞎折腾,推动党的方针政策又好又快落实。

作者:张长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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