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沭阳县出台了《乡镇场党(工)委书记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考核暂行办法》,考核内容包括发展实绩、推动各项工作开展的驾驭能力、个人品德、各方面满意度情况等4个方面。沭阳县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在考核的4个方面内容中,个人品德考核属首次,“能够孝敬父母、忠于配偶、关爱子女、尊重邻里”是个人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来源:人民网)
中央反复强调“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但怎么考核干部的“德”却是个未被解的难题,各地在理论上探索了不少,在设想上思考了许多,在行动上却是“雷声大、雨点小”,没有行之有效的举措和突破。如今,沭阳县将“孝敬父母、忠于配偶、关爱子女、尊重邻里”等“私德”纳入对干部的考核,在探索干部“德”的考察方面跨出了第一步,开了“先河”,确实值得称道和鼓励。
“私德”是一个人本性、本质的直接反映,与个人的学历、职业、身份、地位等无关。现实生活中,有“日愁三餐”的“大孝子”,也有遗弃父母的“百万富翁”;有对身患重疾配偶“不离不弃”的“痴情人”,也有抛妻弃子的“达官贵人”;有“目不识丁”的道德模范,也有“学富五车”的奸诈小人。因此,要看清干部的“本质”、还原干部的“容貌”,对其“私德”进行全面了解、深入考察是十分有必要的。
“私德”虽小,却可映射出“公德”、承载着“政德”。试想,一个连“发亲父母”都不能尽孝的干部,怎么去孝敬作为“衣食父母”的群众?一个对“糟糠之妻”都不忠的干部,对党和人民还能忠诚吗?一个连邻里关系都处不好、不和谐的干部,怎么去指导和谐社会建设,怎么去做群众工作?沭阳县对干部的“私德”进行考核,看似小事,实则抓住了怎么考察干部“德”的“牛鼻子”,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推广性。(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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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0-7-20 18:40 查看: 1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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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 干部考核 品德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