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考核政绩引导用人导向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完善政绩考核评价机制,坚持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正确政绩导向、正确用人导向,为推动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这是对各级领导干部和组织部门提出的新要求。领导干部树立什么样的政绩观,组织部门坚持什么样的用人导向,对干部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影响深远,我们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和实际的行动。
        用人虽不是政绩的唯一目的,政绩也不是用人的唯一标准,但政绩和用人是相辅相成的。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政绩当然是基础。正确的政绩导向,引导正确的用人导向。领导干部只有把工作和事项做好了,才会得到群众的认可,组织的信任,才会被提拔使用到更重要的岗位上。
        我们提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看政绩,努力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要看领导干部政绩是否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在考核中既看当前的政绩,同时注重考察其在前任职务的政绩,通过回访、复查、看政绩的保质期和后续效果,不断增强干部实绩考核中的科学性、准确性、合理性,通过分析比对,综合评价;要看领导干部在创造政绩过程中的实际动机。在考核中注意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眼光评价干部,坚持用辩证法,正确分析领导干部政绩主观与客观的关系,看其实际动机是否正确;要看群众对领导干部政绩的认同程度。评判政绩的最终目的,在于更好地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始终把群众认可的政绩作为考核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把人民群众赞不赞成、满不满意、高不高兴、答不答应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因素;要看领导干部在集体政绩中的贡献率。看个人政绩时,看班子的整体实绩,看班子的实绩时,注意看干部个人的贡献率。根据干部在集体中的角色和发挥的作用,进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察认定。这样的用人导向既客观、又准确,更具科学性。 (来源:中国人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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