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四个注重”,进一步明晰选人用人的基本准则
就干部而言,其素质有高低,能力有强弱,贡献有大小,工作成效更是千差万别。因此,我们在选人用人时,要切实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大原则,综合考虑、甄别筛选,将在执行过程中被证明行之有效的一些做法进一步明晰化、具体化、可操作化,真正将“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勤政廉政”的干部选拔上来。一是注重德才能力,不唯个人资历。在选拔干部时,要强调德与才的相互统一,突出德的决定作用,明确干部一旦失去“德”,就失去了被提拔重用的基本资格。要正确处理德才与资历的关系,坚持以德才为准,资历为辅,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坚决破除保守僵化、论资排辈、迁就照顾、求全责备等陈旧观念,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不拘一格选人才,真正使“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高素质干部用得起来。二是注重一贯作风,不唯一时表现。对于干部长期以来的履职情况,如果只通过短时间的考察就予以定性,难免会因考察的“短视”造成片面评价干部的结果。因此,在考察干部时,要不断拓展考察的纵深度和辐射面,采取延伸考察等办法,多方了解干部情况。要以干部任现职时间为基点,向前和向后延伸一定时间来考察干部的德才、政绩表现,并相互比较、互为印证,使考察评价经得起时间的检验。同时,要把握干部的工作关联程度和活动空间广度,分别将考察触角向上下延伸和内外拓展,逐步建立一套科学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三是注重综合素质,不论社会背景。干部来自五湖四海,有着不同的社会背景和价值追求。因此,在选人用人时,应坚决杜绝“以人划线”和“以地域划线”的狭隘思想,对那些综合素质高、能够担当重任、经得起风浪考验的优秀干部,不论其籍贯、出身、背景,都要一视同仁地关心、爱护和支持,适时适地委以重任。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分工合作以及发展进程的全面推进,部门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行业之间的壁垒逐渐淡化,干部的社会背景不应成为晋升的砝码,而是否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良好的政治修养、深厚的理论功底、较高的政策水平、娴熟的业务技术等综合素质,才是客观、准确评价和任用干部的“硬指标”。四是注重绩效贡献,不论关系亲疏。要进一步倡导任人唯贤、唯才是举的选人用人导向,坚决制止和杜绝个别地方、部门只重视选身边人、选与自己有各种关系的人,以及在小圈子中选人等任人唯亲的行为,从源头上防止“带病提拔”。要把拟选拔的干部放到现实的大背景下,注重考察其科学判断形势、驾驭市场经济、应对复杂局面,以及依法执政、总揽全局、维护稳定的能力,既要看干部目前取得的成绩,又要看其对长远发展作出的贡献、打下的基础,特别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所取得的实际成效。
二、倡导“四个更加”,进一步树立选人用人的基本导向
要严格按照科学规律、党内法规和制度章程办事,把选人用人的指导思想定位在合理使用、优化配置、充分发挥干部的能力上,切实激发干部队伍的整体活力。一是要更加关注扎根基层、安心一线的干部。处在基层一线的干部,“权力不大责任大、措施不硬指标硬、级别不高要求高”,特别是处在当前大开发、大建设过程中的雨花区,基层干部需要面对和承担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拆迁安置、文明创建、综治维稳等诸多要求高、事务繁的工作。但受体制机制的影响,他们往往功高难晋,原地提拔难、上下流动难。因此,要将选人用人的目光更多地向投向基层、聚焦基层,努力打破现行用人机制壁垒,加大对村、社区考录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的力度,拓宽入口,畅通出口。同时,要更多地关注基层干部的生活状态,逐步健全和完善向基层干部倾斜的收入分配制度,切实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二是要更加关注默默无闻、埋头苦干的干部。默默无闻、埋头苦干的人往往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对待成绩不张扬,面对困难不抱怨,老实做人,踏实做事。在近年雨花城市化发展的进程中,一大批党员干部发扬“5+2”、“白+黑”、“雨+晴”的精神,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耕耘,无私奉献。对于这样的党员干部,我们要善于留意、及时发现、适时推荐。要健全相应的激励保障机制,让他们政治上有“奔头”、工作上有“干头”、经济上有“甜头”,绝不能让这些“沉默的大多数”受到亏待。三是要更加关注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要坚持注重实绩原则,引导广大干部把心思和精力用到干事创业上来。要延续以往好的经验和做法,注重选拔任用那些踏实干事、实绩突出、具备潜质的干部,敢于将他们放到一些重要部门、重点岗位、重大事件中去历练本领,挖掘潜能,发挥优势。同时,要坚持群众公认原则,将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放到广大人民群众中去评判,保证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走好群众路线,防止凭感情用人、凭好恶用人、凭印象用人。四是要更加关注勇于开拓、善于创新的干部。开拓创新是我们事业进步的不竭动力和源泉。当前,区域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种种困难,既是对全区各级执政能力的严峻挑战,更是对党员干部创新能力的重大考验,这就要求我们的干部必须具备抢抓机遇的超前意识和善于创新的过硬本领。在工作中,要坚持选用那些视野宽阔、思路宽广,勇于开拓、善于开创的干部,树立重视创新的工作导向。要注重选拔那些巧于策划和运作产业项目、长于协调和处理复杂矛盾、敢于运用“非常”手段和“非凡”手腕推动经济社会超常规发展的干部,包容那些有个性、有缺点、有争议的干部,树立唯才是举的良好导向。
三、强化“四个务必”,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的基本要求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必须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对不适应、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干部,要坚决调整或淘汰,防止干部管理中出现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切实形成选人用人上的清风正气。一是对于心浮气躁、急功近利的干部,务必严肃教育。古语云:“求名之心过盛必作伪,利欲之心过强多偏执”。一些干部尤其是年轻干部,一心想着干大事,心高气傲心态浮躁;不情愿长时间艰苦努力,急于求成;不胜复杂事务和矛盾,心理承受能力不佳,致使自己坐不下来,沉不下去,办不成事。对这类干部,我们要重在加强教育管理,帮助他们排除私心杂念,引导他们充分认识到事业的发展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会一劳永逸,需要始终拥有一股旺盛的工作热情,保持一种奋发进取的心理状态,促使他们遵循事物的发展规律和内在要求来干事创业,培养全面协调、持续发展的能力。二是对于自视甚高、自以为是的干部,务必严格要求。目前,个别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存在着听不得不同意见,对重大决策的出台,不与班子成员商量,把集体领导当陪衬等现象,这类干部的所作所为,极大挫伤了其他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影响了党同群众之间的血肉联系。为此,我们要重点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严格贯彻落实“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党内决策议事制度,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达到“集思广益、推进工作”的目的。三是对于不学无术、疲沓应付的干部,务必强化问责。面对工作中繁冗复杂的大小事务,有的干部缺乏独立的学习思考,日常工作程式化、机械化。要着力改变干部疲沓应付的局面,找准“对症下药”的良方,全面推行行政问责制,调动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用问责制度弥补权力与责任之间的人为割裂,为干部戴上一个使命和责任的“紧箍咒”,防止简单地“照葫芦画瓢”。对问责的处理结果要严格落实到位,并及时公布,做到问责透明、处理公开,保障问责的实际效果,从而全面提升问责的社会效应,起到“惩前毖后”的功效。四是对于不思进取、碌碌无为的干部,务必坚决调整。当前,我区党员干部的工作状态主流是好的,但也有个别同志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小富即安、小进则满,工作不在状态。要主动顺应发展趋势,在干部中树立“无功就是过”的自我加压意识,通过引入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良性竞争机制,使那些因循守旧、墨守成规、浅尝辄止、老气横秋的干部自动淘汰。要强化绩效考核管理的“指挥棒”作用,完善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将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对接挂钩,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真正做到“不换状态就换人”,在党员干部中切实形成忠诚履职、争创一流的干事创业氛围。(来源:求是理论网 作者:中共长沙市雨花区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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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0-2-22 17:48 查看: 9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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